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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转让“期房”
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防范私下交易行为。
》》》关注住房价格:“期房”将禁止转让
2年内卖房征营业税
自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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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房价:税收政策调整对百姓购房有何影响
依法制止“炒地”
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切实制止囤积土地行为,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对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要规范土地出让公告和合同的内容,加强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后监管,对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的,依法追究违约违规责任。
》》》关注住房价格:“炒地”行为将被依法制止
》》》国际金融报:打击投机稳定房价成共识
加强政策住房
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严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控制套型面积和销售对象,切实降低开发建设成本,建设单位利润要控制在3%以内。
享受优惠3条件
享受优惠政策的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地方政策月底须公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各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具体标准要报建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备案后,在2005年5月31日前公布。
》》》关注房价:楼市调控措施细化
四大亮点温暖百姓
政策措施目的在于鼓励支持普通百姓自住住房需求。当前房地产市场的供应结构不合理,商品住宅供应中,中低价位住宅比例偏低。全国经济适用房投资同比出现负增长,非住宅、高价位住宅供应增长快于中低价位住宅供应增长是带动房价上涨的原因之一。
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要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对市(区)、县人民政府工作的目标责任制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
住房是一种生活必需品,它不可能通过完全市场竞争达到供求均衡;而且,住房是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保障人的住房权利是政府的责任。当前,个别地方最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不能得到应有保障,一个重要原因是住房保障体系不健全。因此,完善城镇廉租房制度就显得尤为迫切。
》》》关注房价:楼市调控措施细化
四大亮点温暖百姓
》》》政策解读:五大关键词引领今年楼市
意见要求:要严格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对虚构买卖合同,囤积房源;发布不实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恶意哄抬房价,诱骗消费者争购;以及不履行开工时间、竣工时间、销售价格(位)和套型面积控制性项目建设要求的,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将以上行为记入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公开予以曝光。对一些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要及时依法从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房地产价格统计将改革
覆盖城市扩展到70个
房地产市场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目的在于给老百姓创造一个透明有序的房地产市场。只有不断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各类房地产市场的透明度,逐步形成反映房地产真实供求关系的房地产价格,才能更好地发挥市场功能,改善投资结构,引导合理需求。
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称,当前对房价调控的基本原则是:积极稳妥,把握力度;突出重点,区别对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强化法治,加强监管。这位官员强调,政府并非在打压房价,而是为了稳定房价。
刘志峰还就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利用信息不对称鼓吹房价必涨的言论给予了批驳。他表示,去年以来,一些房地产项目投机炒作现象严重,投资性购房大量增加,非理性因素不断积累,增加民众对房价上涨的心理预期,推动了部分楼价短期内快速上涨。他还希望媒体加强舆论引导,把握好舆论导向。
》》》中国将再出房价调控新政
刘志峰驳房价必涨言论
》》》人民日报评论员:《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工作》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正处在紧要关头。前不久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必须把解决房地产投资规模和价格上升幅度过大的问题,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一个突出任务。我们要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工作,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各项调控政策措施,促进住房价格的基本稳定和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巩固和发展宏观调控的成果,确保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 IP:218.57.95. 网友 于2005-05-12 10:38:28发表评论
新措施作用不大,反而只会加重普通老百姓购房的负担,因为现在的二手房交易贯例是购房者负担全部费用,而且必将会使房价逐步地抬高,水涨船高就是此理。要想降低房价应当在土地出让方式和大幅度减免各项费用方面多下功夫。
★ IP:60.176.202.网友
于 2005-05-12 10:26:32发表评论
两年以内转手才征税,根本不会有效果,买了房子不等一段时间房价涨上去他干嘛要转手?至少5年以内转手都要高额征税还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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