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1月26日20:25


贾庆林会见《宗教事务条例》研讨班学员

  贾庆林在会见《宗教事务条例》研讨班学员时强调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

  进一步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

  新华社北京1月26日电(记者张景勇)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26日在会见《宗教事务条例》研讨班学员时强调,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宗教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以《宗教事务条例》的颁布施行为契机,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动宗教工作开创新局面。

  贾庆林首先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所有关心和支持宗教工作的同志,以及各级统战、法制、宗教部门的同志表示慰问。他说,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去的一年,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普遍加大了宗教工作的力度,特别是在处理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做好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贾庆林指出,《宗教事务条例》的颁布施行,是我们党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一件大事,是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重要举措,是宗教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的重要标志,对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妥善处理宗教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大家通过这次研讨班的学习,全面、深刻地领会《宗教事务条例》的基本精神,正确处理保障公民信仰自由与管理宗教事务的关系,把政策指导与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水平,努力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

  《宗教事务条例》是我国宗教方面的综合性行政法规,2004年11月30日由国务院颁布,2005年3月1日正式施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刘延东,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见。《宗教事务条例》研讨班由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法制办、宗教局、行政学院共同举办。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雷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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