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5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四十二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於2024年12月25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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