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同志《論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主要篇目介紹
新華社北京12月8日電 中共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編輯的習近平同志《論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一書,收入習近平同志2012年12月至2024年10月期間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文稿37篇。現將這部專題文集的主要篇目介紹如下。
《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七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是2024年9月14日習近平同志的講話。講話回顧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人民建立、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光輝歷程,深刻闡述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顯著政治優勢,系統總結新時代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理論和實踐創新重大成果,對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堅持好、完善好、運行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確要求。指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人民艱辛探索長期奮斗的成果,是從中國土壤中生長起來的全新政治制度,是人類政治制度史上的偉大創造。七十年來,在黨的領導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有效保証了我國始終沿著社會主義道路前進,為創造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長期穩定兩大奇跡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展現出顯著政治優勢。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推動人大工作取得歷史性成就,持續推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理論和實踐創新。提出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強調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必須堅持用制度體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必須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必須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必須堅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堅持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作用,必須堅持按照“四個機關”要求加強各級人大建設。這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形成了黨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為新時代推動人大工作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我們要圍繞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堅持好、完善好、運行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實現新時代新征程黨和人民的奮斗目標提供堅實制度保障。
《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是2012年12月4日習近平同志的講話。指出,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要更加自覺地恪守憲法原則、弘揚憲法精神、履行憲法使命。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准則,並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証憲法實施的職責。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
《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出發看待立法工作》是2013年2月23日習近平同志主持中共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講話的一部分。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堅持科學立法。實踐是法律的基礎,法律要隨著實踐發展而發展。要完善立法規劃,突出立法重點,堅持立改廢並舉,提高立法科學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針對性、及時性、系統性。要完善立法工作機制和程序,擴大公眾有序參與,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使法律准確反映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更好協調利益關系,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
《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的講話》是2013年3月17日習近平同志的講話。指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就是要實現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實現中國夢必須走中國道路,這就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實現中國夢必須弘揚中國精神,這就是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實現中國夢必須凝聚中國力量,這就是中國各族人民大團結的力量。中國夢歸根到底是人民的夢,必須緊緊依靠人民來實現,必須不斷為人民造福。
《民主集中制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鮮明特點》是2013年9月至2021年12月期間習近平同志講話中有關內容的節錄。指出,社會主義民主不僅需要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需要完整的參與實踐。民主集中制既要講民主,也要講集中,缺一不可。民主和集中辯証統一、不可分割。民主集中制所講的集中,是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的集中,是為了更好引導民主、促進民主的集中。隻有既充分發揚民主,又實行正確集中,才能及時集中正確意見,及時糾正不正確的意見和做法。
《堅持改革和立法相統一相促進,確保重大改革於法有據》是2013年11月至2024年10月期間習近平同志文稿中有關內容的節錄。指出,改革和法治如鳥之兩翼、車之兩輪,相互依存、缺一不可。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科學立法是處理改革和法治關系的重要環節。要更好發揮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鞏固改革成果中的積極作用,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改革,堅持改革決策和立法決策相統一、相銜接,立法主動適應改革需要,積極發揮引導、推動、規范、保障改革的作用,提高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進一步拓展法治作用空間,維護法治權威,做到重大改革於法有據。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2014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間習近平同志文稿中有關內容的節錄。指出,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是社會主義政治發展的必然要求。要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在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中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不斷加強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保障,加快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充分調動人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更加切實、更有成效地實施人民民主。我們強調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最根本的是堅持黨的領導。
《加強黨對人大工作的全面領導》是2014年1月至2019年7月期間習近平同志講話中有關內容的節錄。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是中國共產黨領導。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體系是居於統領地位的,是全覆蓋、全貫穿的,人大、政府、政協、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以及武裝力量等在黨的統一領導下,各就其位、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有序協同,保証中央和地方各級政令統一、運行順暢、執行高效、充滿活力。
《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六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是2014年9月5日習近平同志的講話。指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中國國情和實際、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証人民當家作主、保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好制度。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必須毫不動搖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必須保証和發展人民當家作主,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強調,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自信,首先要堅定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自信。不能割斷歷史,不能想象突然就搬來一座政治制度上的“飛來峰”。照抄照搬他國的政治制度行不通,會水土不服,會畫虎不成反類犬,甚至會把國家前途命運葬送掉。隻有扎根本國土壤、汲取充沛養分的制度,才最可靠、也最管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之所以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就是因為它是從中國的社會土壤中生長起來的。
《堅定政治制度自信,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是2014年10月至2023年12月期間習近平同志文稿中有關內容的節錄。指出,解決中國的問題隻能在中國大地上探尋適合自己的道路和辦法。“第二個結合”讓我們掌握了思想和文化主動,並有力地作用於道路、理論和制度。從這個角度看,我們黨開創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政治協商制度,與中華文明的民本思想,天下共治理念,“共和”、“商量”的施政傳統,“兼容並包、求同存異”的政治智慧都有深刻關聯。我國政治制度和法治體系是適合我國國情和實際的制度,具有顯著優越性。在這個問題上,我們要有自信、有底氣、有定力。要堅定政治制度自信,堅持憲法確定的中國共產黨領導地位不動搖,堅持憲法確定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不動搖。
《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是2014年10月20日習近平同志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上所作的《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的一部分。指出,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法治權威能不能樹立起來,首先要看憲法有沒有權威。必須把宣傳和樹立憲法權威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事項抓緊抓好,切實在憲法實施和監督上下功夫。建立憲法宣誓制度,有利於彰顯憲法權威,增強公職人員憲法觀念,激勵公職人員忠於和維護憲法,也有利於在全社會增強憲法意識、樹立憲法權威。
《完善立法體制》是2014年10月20日習近平同志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上所作的《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的一部分。指出,實踐發展永無止境,立法工作也永無止境。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質量的根本途徑。科學立法的核心在於尊重和體現客觀規律,民主立法的核心在於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完善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機制,創新公眾參與立法方式,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和建議。要明確立法權力邊界,從體制機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門利益和地方保護主義法律化。
《對首個國家憲法日作出的指示》是2014年12月3日習近平同志作出的指示。指出,要以設立國家憲法日為契機,深入開展憲法宣傳教育,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切實增強憲法意識,推動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更好發揮憲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重大作用。
《選舉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基礎》是2015年5月至2021年11月期間習近平同志講話中有關內容的節錄。指出,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決不能依據地位、財富、關系分配政治權力。選舉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基礎,是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體現。人大代表肩負人民重托,責任重大,使命光榮。每一位人大代表都要站穩政治立場,增強政治觀念、法治觀念、群眾觀念,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發揮來自人民、植根人民的特點,接地氣、察民情、聚民智,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
《保障人民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2016年11月15日習近平同志在參加北京市區人大代表換屆選舉投票時講話的要點。指出,選舉工作要堅持黨的領導、堅持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保障人民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要加強對選舉工作的監督,對違規違紀違法問題“零容忍”,確保選舉工作風清氣正。
《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2017年10月18日習近平同志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報告的一部分。指出,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是維護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就是要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活力,用制度體系保証人民當家作主。要長期堅持、不斷發展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積極穩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保証人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鞏固和發展生動活潑、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
《深刻認識憲法修改的重大意義》是2018年1月19日習近平同志在中共十九屆二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講話的一部分。指出,憲法集中體現了黨和人民的統一意志和共同願望,是國家意志的最高表現形式。黨中央決定對憲法進行適當修改,目的是在保持憲法連續性、穩定性、權威性的前提下,通過修改使我國憲法更好體現人民意志,更好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勢,更好適應提高中國共產黨長期執政能力、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憲法保障。
《切實尊崇憲法,嚴格實施憲法》是2018年1月19日習近平同志在中共十九屆二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講話的一部分。指出,憲法同黨和國家前途命運息息相關。不論過去、現在還是將來,維護憲法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憲法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証憲法實施,就是保証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要在黨中央領導下,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用科學有效、系統完備的制度體系保証憲法實施。全黨全國要以憲法為根本活動准則,維護憲法尊嚴,保証憲法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不斷提高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水平。
《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的講話》是2018年3月20日習近平同志的講話。指出,中國人民是具有偉大創造精神的人民、偉大奮斗精神的人民、偉大團結精神的人民、偉大夢想精神的人民。必須始終堅持人民立場,堅持人民主體地位,把人民擁護不擁護、贊成不贊成、高興不高興、答應不答應作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標准,著力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讓全體中國人民和中華兒女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進程中共享幸福和榮光。
《結合地方實際創造性做好立法監督等工作》是2019年7月習近平同志對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作出指示的要點。指出,縣級以上地方人大設立常委會,是發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一個重要舉措。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要按照黨中央關於人大工作的要求,圍繞地方黨委貫徹落實黨中央大政方針的決策部署,結合地方實際,創造性地做好立法、監督等工作,更好助力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攻堅任務。
《堅持、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制度與法律制度》是2019年9月24日習近平同志主持中共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指出,衡量一個社會制度是否科學、是否先進,主要看是否符合國情、是否有效管用、是否得到人民擁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是在長期實踐探索中形成的、被實踐証明了的科學制度體系,是一套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制度體系,具有顯著優勢。我們要在堅持好、鞏固好已經建立起來並經過實踐檢驗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前提下,堅持從我國國情出發,繼續加強制度創新,加快建立健全國家治理急需的制度、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備的制度。我們要積極吸收借鑒人類制度文明有益成果,但決不能動搖或放棄我國制度的根基。
《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2019年10月31日習近平同志在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講話的主要部分。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是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植根中國大地、具有深厚中華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擁護的制度和治理體系,是黨和人民長期奮斗、接力探索、歷盡千辛萬苦、付出巨大代價取得的根本成就,具有多方面的顯著優勢和豐富的實踐成果,必須倍加珍惜,毫不動搖堅持、與時俱進發展,不斷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一個嚴密完整的科學制度體系,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其中具有統領地位的是黨的領導制度。
《人民民主是一種全過程的民主》是2019年11月2日、2021年7月1日習近平同志兩篇講話中有關內容的節錄。指出,人民民主是一種全過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決策都是依照程序、經過民主醞釀,通過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產生的。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必須緊緊依靠人民創造歷史,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站穩人民立場,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尊重人民首創精神,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著力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和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推動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
《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的講話》是2021年10月13日習近平同志的講話。講話明確提出新時代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的指導思想、重大原則和主要工作,深刻回答新時代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豐富和拓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治內涵、理論內涵、實踐內涵。指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的基本原則,適應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有效保証國家沿著社會主義道路前進﹔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把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有效保証國家治理跳出治亂興衰的歷史周期率﹔正確處理事關國家前途命運的一系列重大政治關系,實現國家統一高效組織各項事業,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有效保証國家政治生活既充滿活力又安定有序。要毫不動搖堅持、與時俱進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大工作。強調,民主是全人類的共同價值,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始終不渝堅持的重要理念。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不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參與實踐,實現了過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實質民主、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國家意志相統一,是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民主,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社會主義民主。要繼續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建設,把人民當家作主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黨治國理政的政策措施上來,體現到黨和國家機關各個方面各個層級工作上來,體現到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來。
《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是2022年10月16日習近平同志在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報告的一部分。指出,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應有之義。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屬性,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必須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充分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活力。要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擴大人民有序政治參與,保証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發揮人民群眾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鞏固和發展生動活潑、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
《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2022年10月16日習近平同志在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報告的一部分。指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健全保証憲法全面實施的制度體系,更好發揮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維護憲法權威。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統籌立改廢釋纂,增強立法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時效性。
《譜寫新時代中國憲法實踐新篇章》是2022年12月19日習近平同志為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40周年發表的署名文章。指出,制定和實施憲法,是人類文明進步的標志,是人類社會走向現代化的重要支撐。我們黨領導人民制定的憲法,集中了人民智慧,體現了全體人民共同意志,實現了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高度統一,克服了一切舊憲法隻代表少數人意志、為少數人利益服務的弊端,因而得到最廣大人民擁護和遵行,具有顯著優勢、堅實基礎、強大生命力。在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進程中,我們黨總結運用歷史經驗,全面貫徹實施憲法,勇於推進憲法理論和憲法實踐創新,積累了許多新鮮經驗,深化了對我國憲法制度建設的規律性認識,這就是: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必須堅持人民當家作主,必須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必須堅持憲法的國家根本法地位,必須堅持憲法實施與監督制度化法規化,必須堅持維護憲法權威和尊嚴,必須堅持與時俱進完善和發展憲法。要強化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推動憲法實施,更好發揮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堅實保障。
《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的講話》是2023年3月13日習近平同志的講話。指出,強國建設、民族復興的接力棒,歷史地落在我們這一代人身上。我們要隻爭朝夕,堅定歷史自信,增強歷史主動,堅持守正創新,保持戰略定力,發揚斗爭精神,勇於攻堅克難,加快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在新征程上作出無負時代、無負歷史、無負人民的業績,為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作出我們這一代人的應有貢獻。
《加強涉外法治建設》是2023年11月27日習近平同志主持中共二十屆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體學習時講話的要點。指出,加強涉外法治建設既是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長遠所需,也是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應對外部風險挑戰的當務之急。要更好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建設同高質量發展、高水平開放要求相適應的涉外法治體系和能力,為中國式現代化行穩致遠營造有利法治條件和外部環境,用法治方式更好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
《立法機構交往是國與國關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2024年8月20日習近平同志在會見出席全國人大加入各國議會聯盟40周年紀念活動暨第六次發展中國家議員研討班外方議會領導人時談話的要點。指出,立法機構有責任也有能力為構建平等互信的國家關系、拓展互利共贏的發展合作、促進開放包容的交流互鑒、推動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發揮積極作用,為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作出獨特貢獻。中國治理之所以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很重要的一條經驗就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堅持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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