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訪談丨推動科學基金法治建設 促進基礎研究發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看點解析
新華社北京11月29日電 題:推動科學基金法治建設 促進基礎研究發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看點解析
新華社記者溫競華
國務院近日公布修訂后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將如何推動科學基金法治建設?怎樣落實條例相關規定,促進基礎研究發展?日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接受了記者的提問。
為科學基金深化改革奠定法治基礎
問:作為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管理法制化、規范化的制度基石,修訂后的條例將如何推動科學基金法治建設?
答:條例的修訂,標志著我國科學基金法治建設邁入了新階段,將進一步促進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提高科學基金使用效能,為支持基礎研究人才培養和團隊建設、繁榮基礎研究、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奠定堅實的制度基礎。
一方面,條例將全面引領、規范和保障科學基金管理工作,通過明確工作原則、健全管理體制、完善資助制度、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等方面的新規定,推進科學基金管理工作更加規范、公正和高效。
另一方面,條例將為科學基金深化改革奠定堅實的法治基礎,鞏固改革的成功經驗,破解改革面臨的制度障礙,確保改革措施的系統性、穩定性和持續性,以法治推進和保障改革目標的實現。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將根據條例依法推進科學基金深化改革,持續做好人才資助體制機制改革,完善多元投入機制,優化分類申請與評審模式等改革任務。同時,對照條例最新規定做好配套制度的立改廢工作,保証配套制度的一致性和協調性,確保條例落地落實,為推動基礎研究發展、建設科技強國夯基蓄勢。
不斷完善科學基金多元化投入機制
問:如何落實條例關於鼓勵多元化投入、支持更多社會力量參與基礎研究的有關要求?
答:條例明確,自然科學基金主要來源於中央預算撥款,鼓勵地方政府、企業以及其他組織以聯合資助的模式投入資金,以及鼓勵社會力量捐贈。
目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已構建較為成熟的聯合基金管理模式,共吸引11個行業部門、32個地方政府和19家企業投入聯合基金,聯合基金總規模已超300億元﹔此外,積極探索建立社會和個人捐贈的有效機制,首次接受社會捐贈1億元。
接下來,我們將不斷完善科學基金多元投入機制,繼續拓展聯合資助方范圍和聯合基金資助規模,並擴大社會和個人捐贈的范圍,為開展基礎研究提供有力的經費支持。
完善資助制度促進基礎研究發展
問:如何理解和落實條例對擴大依托單位范圍的規定?
答:修訂后的條例擴大了依托單位范圍,除高等學校、科學研究機構、有關公益性機構以外,其他符合國家規定的單位可以注冊成為依托單位。
為落實條例規定,我們將在依托單位管理工作中放寬依托單位注冊的范圍,在有國家政策法規支持的情況下,允許更多具備基礎研究實力的不同性質的組織注冊為依托單位,參與基金資助項目研究和管理。
同時,壓實依托單位基金資助項目和資金管理的主體責任,加大對依托單位違規行為懲處力度,對依托單位違反保密規定、以不正當方式干預評審工作等新增違規行為進行嚴肅調查處理,嚴格執行核減資金、暫停撥付或追回已撥付資金等新增處理措施,加強對依托單位的監督管理。
問:如何落實條例關於支持基礎研究原始創新的規定?
答:為促進原創性基礎研究工作,條例授權科學基金管理機構對重大原創性、交叉學科創新等基金資助項目設置專門的申請和評審規則,彌補了常規項目遴選機制可能存在的不足,為基礎研究原始創新項目的識別和支持掃清制度上的障礙。
接下來,我們將突出原創研究,繼續實施原創探索計劃項目,總結預申請、雙盲評審、評審意見反饋和答復等前期實踐積累的有益經驗,進一步優化有利原創研究的評審機制,加強對原創性、非共識、變革性研究的支持。
守好科技創新“生命線”
問:科研誠信是科技工作的“生命線”。條例圍繞加強科研誠信制度建設作出一系列規定,如何做好落實?
答:我們將主要從四個方面落實條例有關要求:
一是落實科研誠信承諾制。敦促申請人、參與者、依托單位、評審專家、基金管理機構工作人員等各方遵守科研誠信和科技倫理要求,在有關工作環節簽署科研誠信承諾書,明確承諾事項和違背承諾的處理規則。
二是實施聯合懲戒機制。在作出資助決定前,開展嚴重失信行為數據比對、核查等工作,並將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的個人和組織計入數據庫,實施聯合懲戒。
三是強化違規行為處理力度。對請托、違反成果發表規則等新納入的違規行為類型予以懲戒,並根據違規行為嚴重程度,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確保科研不端行為得到依法嚴肅處理。
四是壓實依托單位職責。要求依托單位建立完善科研誠信和科技倫理相關管理制度,履行對違背科研誠信、科技倫理行為的調查處理職責,並且依據其管理權限對違規行為人作出相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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