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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多部報告

2024年11月07日05:59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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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議關於檢查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實施情況的報告

  為非遺保護傳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本報記者  亓玉昆

  11月5日,在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鐵凝作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實施情況的報告。

  報告指出,國務院及各部門、各地方積極踐行立法宗旨,認真落實法律規定,採取有力措施推動非遺保護和傳承取得顯著成效。一大批體現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具有歷史、文學、藝術、科學價值的非遺項目得到有效保護,非遺工作體制機制不斷健全完善,非遺保護理念持續深化,非遺服務當代、造福人民的作用進一步發揮。

  法律制度體系不斷完善。各級人大、政府積極推進非遺相關立法,為非遺保護傳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均出台非遺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許多地方就保護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非遺項目專門立法。經過多年努力,我國已初步建立起以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為核心,以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為主要支撐,符合國際規則、較為系統完備的非遺法律制度體系。

  保障支持力度持續加大。國家“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部署了強化非遺系統性保護的重要任務。《“十四五”文化發展規劃》對非遺工作作出具體安排。2011年以來,中央財政累計安排資金103.54億元用於支持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保護傳承、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承活動等工作。非遺保護機構不斷健全,全國現有非遺保護機構2406個。

  調查記錄等基礎性工作穩步推進。文化和旅游部組織開展黃河流域非遺專項調查,實施非遺記錄工程,發布非遺數字化保護、數字資源採集和著錄行業標准。一些社會組織發揮自身優勢,積極開展非遺專項調查記錄。

  保護傳承體系日益健全。我國已初步建立起國家、省、市、縣四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體系。完善代表性傳承人制度,認定國家、省、市、縣四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9萬多人。推進區域性整體保護,一些地方整合非遺資源,建設非遺特色街區,形成集聚效應。加快傳承體驗設施建設,20個國家級非遺館建設有序推進。

  傳播普及水平不斷提升。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經常性組織開展非遺宣傳展示活動,深入推進“非遺在社區”等工作,滿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教育部等部門積極推動學校開設非遺特色課程,明確中小學課程中融入非遺教育。新聞媒體加強對非遺工作的宣傳報道。非遺在促進對外文化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日益凸顯,成為講好中國故事的新路徑。

  助力經濟社會發展卓有成效。多地探索“非遺+旅游”發展模式,推出一批特色鮮明的非遺旅游景點和旅游線路。許多地方深入挖掘鄉村傳統文化資源,建設傳承基地,帶動相關產業發展,助力鄉村振興。多地非遺賦能產業發展,實現保護非遺和發展產業的雙向奔赴,推動非遺保護傳承與老字號創新發展融合聯動。

  總體上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實施取得了積極成效,為非遺保護傳承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報告指出,在實踐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一些地方依法履職意識需要加強,調查記錄工作仍存在短板,代表性項目保護水平有待提升,代表性傳承人制度尚不夠完善,傳播利用能力需要進一步增強。

  為深入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全面有效實施,報告建議:提高政治站位,把牢非遺工作正確方向﹔加大保障力度,推動法定責任全面落實﹔聚焦體系建設,全面加強系統性保護﹔加強宣傳展示,增強非遺傳播力影響力﹔堅持守正創新,推進合理利用、融合發展﹔加快修法工作,強化非遺工作法治保障。

  

  審議關於檢查社會保險法實施情況的報告

  在法治軌道上持續推進社會保險工作

  本報記者  亓玉昆

  11月5日,在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東明作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情況的報告。

  社會保險是保障人民生活、調節收入分配的基本制度,對於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公平、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報告指出,從檢查情況看,社會保險法實施總體到位、成效明顯,對加強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大局和諧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

  法律法規不斷完善。我國逐漸形成以社會保險法為主體,《失業保險條例》《工傷保險條例》等行政法規為支撐,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為補充,民法典、行政訴訟法、刑法、勞動法等法律在各自調整范圍內與社會保險法相銜接的法律體系。

  覆蓋范圍穩步擴大。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覆蓋范圍不斷擴大,有效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截至2023年底,我國五大險種參保人數分別是:基本養老保險10.6億人、基本醫療保險13.3億人、失業保險2.4億人、工傷保險3億人、生育保險2.5億人,建成了世界上規模最大的社會保障體系。

  保障水平不斷提升。2012年至2023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由1686元提高到3162元,城鄉居民月人均養老金由82元提高到214元,失業保險金由707元提高到1814元,工傷保險月人均傷殘津貼由1864元提高到4051元。職工醫保住院政策內報銷比例達80%以上,居民醫保住院政策內報銷比例達70%。

  制度改革全面深化。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統一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並軌。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逐步建立健全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和個人養老金制度。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持續擴大工傷保險參保范圍,7個省市開展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工作。順利完成社保費征管職責劃轉改革,各項社保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

  基金監管有效增強。持續開展社保基金管理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欺詐騙保、套取挪用貪佔社保基金的違法行為。上線養老保險全國統籌信息系統和國家醫保智能監控系統,對關鍵業務環節實時管控預警,監管智能化水平不斷提升。

  經辦服務持續優化。基本建成中央到省、市、縣、鄉鎮(街道)五級的經辦服務體系。上線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95項服務實現全國跨地區通辦。基本實現醫療保險省內就醫直接結算,跨省異地就醫結算全面鋪開,2023年醫保住院費用跨省直接結算率超過80%。推廣應用社保費標准版系統,全國范圍內社保費跨部門業務交互及主體征繳流程基本統一,實現企業社保繳費“網上辦”,個人社保繳費“掌上辦”。

  檢查發現,法律實施仍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項,“應保盡保”尚有差距,參保質量有待提升,制度設計的統一性和科學性有待增強,部分法律規定難以適應新的形勢變化和改革發展實踐等。

  對此,報告建議:通過堅持不懈落實全民參保計劃、穩步提高統籌層次、積極發展多層次多支柱保險體系,穩步提高社保覆蓋面和保障水平,推動社會保險可持續發展﹔進一步加強頂層設計,不斷完善社會保險制度,增強制度的統一性和規范性,完善籌資政策,完善待遇發放規則﹔堅持便民規范高效,不斷提高社會保險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厘清部門職責、統籌共享社保經辦資源、優化社保經辦服務﹔切實管好用好社會保險基金,不斷提高基金安全和運營水平﹔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險法律體系,統籌立法、執法、司法、普法各環節,在法治軌道上持續推進社會保險工作。

  

  審議關於2023年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綜合報告

  國有資產公布最新賬本

  本報記者  魏哲哲

  11月5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了國務院關於2023年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綜合報告。

  報告顯示,截至2023年末,全國國有企業(不含金融企業)資產總額371.9萬億元、負債總額241萬億元、國有資本權益總額102萬億元,平均資產負債率64.8%。全國國有金融資本權益總額30.6萬億元,對應金融企業資產總額445.1萬億元、負債總額398.2萬億元。全國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總額64.2萬億元、負債總額12.8萬億元、淨資產51.4萬億元。全國國有土地總面積52371.4萬公頃﹔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有關規定和我國主張,我國管轄海域面積約300萬平方公裡﹔2023年,全國水資源總量25782.5億立方米。

  報告指出,在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方面,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明確體系化布局。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著力加大創新支持政策供給,推動中央企業加強應用基礎研究、科技攻關和成果轉化。國產郵輪試航、神舟飛船接力等一批重大科技成果不斷涌現。高起點、高標准推進國有企業改革深化提升行動。

  在金融國有資產管理方面,提升服務實體經濟效能,用好融資擔保、貼息獎補等政策工具,促進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三大工程”建設等的支持力度。推進普惠金融發展,加大對關系國計民生和戰略安全的大宗農產品保險保障力度,指導中國農業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發揮農業再保險主渠道作用。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落實國有金融企業黨組織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

  在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方面,優化財政資源配置,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在新增資產配置預算編審中,從嚴控制資產配置,有效節約財政資金。提高資產使用效益,建立資產盤活長效化工作機制,統籌利用資產調劑、共享共用、出租處置等盤活方式,不斷提升資產資源統籌能力和資產運營收益。夯實資產管理工作基礎,嚴格審核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使用和處置等管理事項。

  在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情況方面,牢牢守住資源安全底線,推動建立省級黨委和政府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制度,全面推動落實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黨政同責。不斷優化國土空間格局,建立完善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管理制度,深化細化各類約束底線的管控規則。持續促進綠色低碳發展,深入實施國家節水行動,全國萬元國內生產總值用水量同比下降6.4%。切實維護國有資源資產權益,全面完成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委托代理機制試點。

  報告還對下一步工作安排作了說明:

  持續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深入實施國有企業改革深化提升行動,加大研發投入力度,提高應用基礎研究投入比重,推動中央企業健全內部審計、內部控制及合規管理機制﹔

  提高國有金融資本服務保障能力,深化國有重點金融企業改革,推進修訂分行業國有金融企業績效評價制度,優化激勵約束機制,強化國有金融企業內部風險防范化解工作﹔

  提升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水平,加強房屋、車輛等重點資產管理,不斷完善相關制度體系,探索開展數據資產管理,積極穩妥推動行政事業單位數據資產開發利用﹔

  完善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制度體系,扎實開展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深入推進生態保護修復工作,完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

  不斷完善國有資產報告制度,規范報告數據口徑,確保各類國有資產應報盡報,持續推進各領域國有資產管理評價指標體系建設,進一步提升國有資產管理和治理水平。

  《 人民日報 》( 2024年11月07日 04 版)

(責編:岳弘彬、牛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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