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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新同志生平

2024年09月26日06:00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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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九五年三月十三日,八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在北京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這是任建新同志作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報告。
  新華社記者 王新慶攝

  1999年12月17日,任建新同志(右)在北京出席慶祝最高人民法院成立50周年暨全國法院英模表彰大會並講話。
  新華社記者 王新慶攝

  1994年7月21日,任建新同志(中)在北京出席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談會時就《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西藏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的意見》作說明。
  新華社記者 劉建國攝

  1982年11月23日,任建新同志(前中)在北京出席為慶祝加工、制造和技術展覽會開幕舉行的宴會。
  新華社記者 王傳國攝

  1985年7月,任建新同志在第12屆世界法律大會開幕式上講話。
  新華社記者 夏治沔攝

  1991年4月6日,任建新同志(左二)參加七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山西省代表團小組會,聽取代表們對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意見。
  新華社記者 李生南攝

  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久經考驗的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我國政法戰線的杰出領導人,中國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政法委員會原書記,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九屆全國委員會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長任建新同志,因病於2024年9月21日13時33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9歲。

  任建新同志,1925年8月生,山西襄汾人。1946年至1948年在北京大學工學院化學工程系學習。1948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並參加革命工作。同年8月,因在北京大學從事學生運動被國民黨當局通緝,在黨組織安排下轉移至解放區,任華北人民政府秘書廳秘書。1949年至1959年,先后任中央政法委員會辦公廳秘書、中央法制委員會秘書、國務院法制局秘書,負責起草有關會議文件和法律草案,就中央關注的法律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參與起草《人民調解委員會暫行組織通則(草案)》,為在全國范圍內建立健全人民調解組織、確立人民調解工作在我國的法律地位作出了積極貢獻。他還全程參與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的籌備工作。

  1959年至1966年,任建新同志先后任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以下簡稱貿促會)科長、處長。1966年至1971年在“文化大革命”中受沖擊,下放“五七”干校勞動。1971年起,先后任貿促會法律事務部處長、部長。1973年,他向國務院提出了我國應建立專利制度、加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及《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的建議。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為我國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的出台實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他主持制定的北京理算規則,為國內外航運界、貿易界和保險業界廣泛接受。他提出的“堅持獨立自主的方針,貫徹平等互利的政策,參照國際習慣做法”三原則,成為我國涉外經貿立法、司法和外貿、海事仲裁的基本原則。1981年起,任貿促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他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著手整頓和恢復貿促會各項涉外法律工作,使外貿仲裁、海事仲裁、海損理算、商標代理、出証認証等業務得到恢復和發展。他積極推動開展對外交流,多方位宣介我國涉外經貿法律和司法實踐,為我國涉外經貿仲裁的發展作出重要貢獻。

  1983年9月,任建新同志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1985年6月任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1988年4月在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當選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同年6月任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1993年3月在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再次當選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繼續任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他明確提出法院作為國家審判機關,要充分發揮懲治犯罪、保護公民合法權益、調節經濟關系3項職能作用。他高度重視審判工作的全面開展,對經濟審判創立發展傾注了大量心血,開創了經濟、行政、海事、知識產權審判以及法院執行工作的新局面。他注重加強法院自身改革和建設,在審判制度、審判方式、審判機構和干部管理等方面推行一系列改革,為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做了大量工作。他推動改革完善我國法官制度,主持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草案)》,領導創辦國家法官學院,為提高我國法官隊伍整體素質、保障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作出重要貢獻。他注重司法國際交流合作,推動將“法律為世界和平與發展服務”寫入第十四屆世界法律大會《北京宣言》,在亞太首席大法官會議等場合發出中國法治聲音。

  1988年至1992年,任建新同志先后任中央政法領導小組成員兼秘書長,中央政法委員會副書記兼秘書長、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副主任。1992年至1998年,任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主任,中央保密委員會主任。在黨中央領導下,他努力推動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政法領域的貫徹落實,強調加強法制建設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重要作用,系統闡述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意義和工作目標,推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全面開展。

  1997年,任建新同志任中國法學會會長。根據中央領導同志提出的“繁榮法學研究,推進依法治國”要求,他積極組織開展“為什麼要依法治國,怎樣才能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大討論,深入總結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基本經驗。他積極推動法學理論創新,倡導和支持成立董必武法學思想研究會、世界貿易組織法研究會、知識產權法研究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信息法學研究會等專業研究會,為繁榮我國法學研究作出突出貢獻,為推進依法治國提供了有力法學理論支持和法律服務。

  1998年3月至2003年3月,任建新同志任政協第九屆全國委員會副主席、中共政協第九屆全國委員會黨組成員。他認真貫徹黨的統一戰線理論方針政策,與黨外人士廣交朋友、合作共事,推動海峽兩岸法學交流與合作,努力促進祖國統一大業。他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積極推動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圍繞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大力發展新能源產業、保護生態環境、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建言獻策。他重視總結人民政協工作的寶貴經驗,積極推動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為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作出積極貢獻。

  任建新同志是中國共產黨第十三屆、十四屆中央委員,第七屆、八屆、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任建新同志退出黨和國家領導崗位后,仍然十分關心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堅決擁護黨中央的領導,關注我國民主法治建設,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向中央提出建議,體現了對黨和人民的無限忠誠。

  任建新同志一生忠於黨、忠於人民,在7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始終堅持黨性原則,始終堅定共產主義信念。他認真學習、研究和宣傳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黨的領導,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認真踐行黨的群眾路線,始終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他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實事求是地分析、解決問題。他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胸懷坦蕩,作風民主,善於調動和發揮各方面積極性。他嚴以律己,寬以待人,為政清廉,生活儉朴,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要求嚴格。

  任建新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光輝的一生,是為共產主義理想、黨和國家事業不懈奮斗的一生。他的逝世,是黨和國家的重大損失,是我國政法戰線的重大損失。我們要化悲痛為力量,學習他的革命精神、崇高品德和優良作風,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定信心、同心同德,踔厲奮發、勇毅前行,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而團結奮斗。

  任建新同志永垂不朽!

  (新華社北京9月25日電)

  《 人民日報 》( 2024年09月26日 04 版)

(責編:胡永秋、楊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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