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清除黨員干部隊伍中的“害群之馬”

2024年1月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指出,“堅決清除黨員、干部隊伍中的害群之馬,從嚴從實加強對黨員、干部的管理監督,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推動黨的二十大決策部署不折不扣貫徹落實,有力引領保障新征程開局起步”,“常態化清除害群之馬,堅決防治‘燈下黑’,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規守紀的標杆,打造一支讓黨中央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的紀檢監察鐵軍”。
害群之馬,原指暴躁失控、肆意傷害馬群的馬,常用來指無所顧忌、危害集體和社會的人。在縱深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進程中,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以“害群之馬”比喻那些喪失原則、違紀破法的黨員、干部,指出要將其“堅決清除”“常態化清除”,強調了我們黨刀刃向內,對腐敗零容忍的鮮明態度。
“善除害者察其本”。近年查處的典型案件顯示,腐敗問題往往始於個別害群之馬甚至是“頭馬”濫用公權力。當出現害群之馬而未及時有效加以羈束,“害馬”就會得到縱容,馬群中其他的“馬”就會被傳染,甚至導致“劣馬驅逐良馬”。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以“得罪千百人、不負十四億”的使命擔當,嚴肅查處和精准清除了一大批害群之馬,推動管黨治黨寬鬆軟狀況得到根本扭轉,黨風政風煥然一新。但也應清醒地看到,當前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腐敗問題產生的土壤和條件尚未根除,害群之馬的存量尚未徹底清除、增量仍在發生。例如,有的黨員、干部無視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存在“七個有之”問題﹔有的罹患信馬由缰的“政績沖動症”,弄虛作假、陽奉陰違﹔有的馬放南山、騎曹不記馬,甚至追求肥馬輕裘、聲色犬馬﹔有的披上“新馬甲”,大搞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又如,極少數紀檢監察干部利用職權或影響力,擅做取舍、選擇性辦案,甚至膽大妄為,跑風漏氣,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最終馬失前蹄、身陷囹圄。凡此種種現象,都表明反腐敗絕對不能回頭、不能鬆懈、不能慈悲,對害群之馬必須“惡者輒去,毋令敗群”。
“善理疾者絕其源”。清除害群之馬,防止養癰遺患,迫切要求一體推進“三不腐”,不斷深化標本兼治、系統施治。一是保持對腐敗行為的高壓態勢,給肆無忌憚者下馬威。對黨員、干部隊伍中的害群之馬,不管涉及什麼人,不論職務高低,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發現多少查處多少,讓腐敗分子永無藏身之地。持續強化“不敢腐”的氛圍,迫使“病馬”及早收手、收斂,遏制腐敗現象蔓延勢頭。二是將公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強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動“查辦一起案件,完善一套制度,解決一類問題”,形成查處腐敗、發現問題、督促整改、提升治理的良性循環。完善權力配置和運行制約機制,以全周期理念在各環節都設置“隔離牆”、通上“高壓線”,深化運用大數據技術提升監督質效,扎牢“不能腐”的籠子。突出加強對“關鍵少數”的剛性約束,緊盯各級“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緊盯作為“治吏之吏”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以嚴之又嚴的管理監督確保權力不被濫用,防止“害群之馬”變成“害馬之群”。三是著力強化正反兩方面教育,使心存僥幸者懸崖勒馬。害群之馬之所以屢禁不絕,根源還是思想“總開關”出了問題。因此,必須更加注重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從思想上鏟除腐敗問題產生的土壤。當前,應抓住開展黨紀學習教育的契機,用好紀律這把管黨治黨的“戒尺”,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學紀、知紀、明紀、守紀,進一步養成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生活的習慣。創新方式方法推動正面引導和警示震懾相結合,傳承黨的光榮傳統和優良作風,激發廣大黨員、干部崇高理想追求,把以權謀私、貪污腐敗看成是極大的恥辱,真正養成“不想腐”的自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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