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雲其木格同志生平

新華社北京5月6日電
烏雲其木格同志生平
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我國民族工作和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杰出領導人,第十屆、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烏雲其木格同志,因病於2024年4月30日0時33分在北京逝世,享年81歲。
烏雲其木格同志,女,蒙古族,1942年12月生,遼寧北票人。1964年8月參加工作,196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58年至1964年,在內蒙古科學技術專科學校、內蒙古自治區黨委黨校師資班學習。1964年至1983年,先后任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委黨校教員,《包頭日報》社編輯、編輯組副組長、編輯室副主任,包頭市經濟委員會辦公室干事,包頭市委組織部辦公室干事、副主任。她認真負責、兢兢業業,展現了較強的工作能力和理論水平。1983年至1984年,任包頭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她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組織工作的方針政策,著力加強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大力推動選拔優秀干部。1984年至1988年,任內蒙古自治區婦聯主任、黨組書記。她盡心竭力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創新推進家庭家教家風建設,鼓勵婦女積極參與經濟社會發展。1988年至1994年,先后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宣傳部部長,自治區黨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她大力宣傳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組織開展理論武裝、宣傳教育工作,推動實施“五個一工程”,努力讓黨的聲音傳遞到草原的每一個角落。1994年至2000年,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書記。她組織有關方面大力推進精神文明建設,推動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積極發展高等教育,關心愛護科技人才。根據自治區黨委決定,在全區組織開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大學習、大討論,為加快改革開放步伐奠定堅實思想基礎。2000年8月,任內蒙古自治區政府代主席。2001年2月,當選為內蒙古自治區政府主席。在自治區黨委的領導下,她以務實、廉潔、高效的標准要求自己,經常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善於從實際出發創造性開展工作。緊緊抓住西部大開發機遇,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提出走生態效益型和可持續發展的農牧業發展之路,加快推進農牧業產業化、新型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面對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新形勢,大力推動經濟體制改革,加快推動轉變政府職能,積極參與區域經濟合作。認真貫徹黨中央關於重點抓好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建設的部署要求,加強重點區域生態治理,推進一系列重點生態工程建設,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和改善。傾心關注民情民生,推動民族地區就業、教育、醫療等社會事業取得長足進步。面對自治區連續發生的大面積雪災、旱災,多次深入災區調查研究,組織力量採取各種措施全力抗災救災,妥善安置災區人民群眾。堅決貫徹黨的民族理論和民族政策,大力開展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為推動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貫徹落實做了大量扎實有效的工作。
2003年3月、2008年3月,烏雲其木格同志先后當選為第十屆、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並任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分工聯系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在全國人大工作期間,她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全面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認真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為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推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作出重要貢獻。
在十屆、十一屆全國人大歷次會議上,烏雲其木格同志作為大會主席團成員和主席團常務主席,參與主持會議,認真履職盡責,為保証會議順利進行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她認真參加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立法、監督工作,參與審議憲法修正案草案和制定修改反分裂國家法、物權法、反壟斷法、企業所得稅法、企業國有資產法、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公務員法、治安管理處罰法、食品安全法等重要立法工作,為形成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作出積極貢獻。她高度重視“三農”工作和“三農”立法,積極推動農業機械化促進法、畜牧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種子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等涉農重要法律制定修改和農業稅條例廢止工作,強調通過立法、監督等工作積極推進農業現代化建設。她多次擔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組長,率隊赴地方檢查農業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業技術推廣法、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土地管理法、動物防疫法等法律實施情況,並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報告執法檢查情況。她多次出席有關座談會、研討會並發表講話,推動“三農”法律貫徹實施。她率隊開展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實施情況的檢查,推動依法保護生態環境。她高度重視調查研究,主持開展農業政策、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等領域的調研,並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報告調研情況。在執法檢查和調研中,她注重深入基層一線,掌握第一手資料,研究提出了許多建設性的意見建議。
烏雲其木格同志積極參與人大對外交往工作,先后率全國人大代表團對多國開展友好訪問,出席亞洲議會和平協會第五屆年會、亞太議會論壇第二十屆年會、各國議會聯盟第一百二十屆大會等重要會議,多次會見外國議會代表團和國際友好人士,主持全國人大與外國議會有關定期交流機制活動。在對外交往中,她堅決貫徹黨和國家外交工作總體部署,著力宣傳我國改革開放的方針政策和大好形勢,宣傳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民主法治建設成就,宣傳我國在國內國際重大問題上的原則立場,增進了國際社會對中國的了解、信任和支持,充分發揮了人大對外交往服務國家外交大局的作用。
2013年3月,烏雲其木格同志不再擔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職務。從領導崗位退下來后,她堅決擁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心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堅定支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
烏雲其木格同志是中共第十四屆、十五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六屆、十七屆中央委員。
烏雲其木格同志的一生,是為黨和人民事業不懈奮斗、無私奉獻的一生。她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她堅定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始終做到對黨忠誠、為黨分憂、為黨盡責。她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情系草原、情系各族人民,為民族地區經濟發展、民生改善傾注了大量心血。她謙虛謹慎,平易近人,嚴於律己,清正廉潔,生活儉朴,對家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嚴格要求,始終保持了共產黨人的政治本色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我們要學習她的崇高品德和優良作風,更加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定信心、同心同德,踔厲奮發、勇毅前行,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而團結奮斗。
烏雲其木格同志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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