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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大工作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負責人就《中共中央關於新時代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的意見》答記者問

2021年12月27日05:37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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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12月26日電  2021年11月2日,黨中央印發《關於新時代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的意見》,這是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推動新時代人大制度建設和人大工作高質量發展、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舉措。近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負責人接受採訪,就《意見》有關情況答本社記者問。

  記者:請談談《意見》的出台背景、形成過程和重要意義。

  答: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支撐我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人大制度建設和人大工作,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理論和實踐創新取得重大成果,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提供了可靠制度保証和法治保障。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用“六個必須堅持”概括了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推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理論和實踐創新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即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必須堅持用制度體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必須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必須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必須堅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豐富和拓展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科學內涵、本質特征和實踐要求。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必須毫不動搖堅持、與時俱進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大工作,更好發揮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職能作用,使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

  2021年10月13日至14日召開的中央人大工作會議,在黨的歷史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史上都是第一次,在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進程中具有裡程碑意義。這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視、堅強領導和殷切期望。黨中央決定召開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的同時,要求出台相關指導性文件,並把研究起草《意見》稿的任務交給全國人大常委會。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高度重視,多次召開會議對起草工作進行研究部署。4月至6月,栗戰書等常委會領導同志分別帶隊赴地方開展調研,組織召開多個座談會聽取31個省(區、市)和部分副省級城市人大常委會負責同志、五級人大代表、全國人大機關老同志和專家學者的意見建議,各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和辦公廳負責同志結合各自的工作領域開展調研,形成大量調研成果。在此基礎上,經過廣泛征求意見和反復修改完善,形成《意見》稿報送黨中央。經黨中央同意,《意見》稿印發中央人大工作會議征求意見,作了進一步修改。11月2日,《意見》正式印發。

  《意見》是一個全面指導人大工作的文件,集中體現了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反映了黨的十八大以來人大制度建設和人大工作的理論成果、實踐成果、制度成果,為新時代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提供了科學指引和行動綱領,對於進一步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記者:《意見》圍繞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國家根本政治制度作了哪些重要闡述?

  答:2021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一百周年。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歷史,是黨的歷史的重要組成部分。《意見》回顧總結了黨領導人民建立、鞏固、發展、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光輝歷程、寶貴經驗和這一制度的顯著優勢、巨大功效,特別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人大工作取得歷史性成就,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60多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40多年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黨領導人民創造經濟快速發展奇跡和社會長期穩定奇跡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歷史和實踐充分証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我國國情和實際、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証人民當家作主、保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好制度,是我們黨領導人民在人類政治制度史上的偉大創造,是在我國政治發展史乃至世界政治發展史上具有重大意義的全新政治制度。《意見》用“三個有效保証”集中概括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功效,指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的基本原則,適應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有效保証國家沿著社會主義道路前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把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有效保証國家治理跳出治亂興衰的歷史周期率。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正確處理事關國家前途命運的一系列重大政治關系,實現國家統一高效組織各項事業,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有效保証國家政治生活既充滿活力又安定有序”。這些重要論斷,與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是一致的。

  記者: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証。《意見》在這方面提出了什麼要求?

  答:《意見》強調,新時代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保証黨領導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國家。在總結黨的十八大以來有關經驗做法基礎上,提出了5方面要求。一是堅持黨的全面領導這一最高政治原則。二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統攬和指導人大工作。三是堅持黨的領導,首先要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四是把黨的領導貫穿於人大工作各方面全過程。五是完善和落實黨領導人大工作的制度機制。這裡面既有方向性、原則性要求,也有許多具體舉措。包括:各級黨委(黨組)要把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作為理論學習和干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深入學習、研究、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人大重要會議、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項等,都要按規定及時向同級黨委請示報告。地方各級黨委要把人大工作納入整體工作布局,及時研究解決人大工作和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每年聽取同級人大常委會黨組的工作匯報,每屆至少召開一次人大工作會議。把黨委領導人大工作、“一府一委兩院”接受人大監督、有關部門支持和配合人大工作情況納入地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內容,等等。

  記者:新時代人大工作面臨哪些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

  答:《意見》對新時代人大工作面臨的新形勢作出分析判斷,指出隨著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廣泛,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民生、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需要更加健全的法律制度保障﹔我國已經進入新發展階段,完整准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需要更加良好的法治環境﹔全面深化改革向縱深發展,需要立法更加緊密地協調和配套,既通過深化改革完善法治,又通過更完善的法治保障各領域改革創新﹔全面依法治國深入推進,基本建成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任務更為艱巨,需要人大更好行使立法、監督等職權予以保障﹔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不穩定性不確定性明顯增加,需要統籌發展和安全,筑牢國家安全屏障等,這些都對新時代人大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意見》提出新時代人大工作的總體要求和主要任務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緊緊圍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這一目標,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完善法律實施的社會環境,加強人民當家作主制度保障,匯聚起人民群眾的磅礡力量,為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保障。

  《意見》明確了人大及其常委會要重點做好的幾方面工作,包括:加快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更加完備的法治保障﹔維護國家法治統一,推動國家各項工作在法治軌道上運行﹔依法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確保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完善人民當家作主制度保障,擴大人民有序政治參與,保証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保証人民當家作主﹔促進祖國完全統一、鞏固民族團結、維護社會和諧安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記者:新時代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提升人大工作質量和水平,有哪些具體舉措?

  答:作為國家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及其運行機制已經基本成熟定型,我們講“堅持和完善”、“加強和改進”,主要是從提升人大工作質量和水平來講的。《意見》強調,要緊跟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緊貼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緊扣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需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堅持民主集中制,推動人大工作高質量發展,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更加完善更加鞏固、優越性充分展現,保証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履職更加到位更具實效、職能作用充分發揮。《意見》從8個方面作出具體部署。

  (一)發展和完善全過程人民民主。《意見》指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要在黨的領導下,不斷擴大人民有序政治參與,加強人權法治保障,保証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保証人民依法行使選舉權利,民主選舉產生人大代表,通過法定和有序的途徑、渠道、方式、程序,保証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落實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過程。人大依法履職,作出決議決定等,都要通過調查研究,通過座談、論証、咨詢、聽証等廣泛征求和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最大限度吸納民意、匯集民智,科學決策。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達平台和載體,健全吸納民意、匯集民智的工作機制,推進人大協商、立法協商,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統一於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

  (二)保証憲法全面貫徹實施。《意見》指出,各國家機關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活動准則,依照憲法行使權力、履行職責。人大要履行監督憲法實施的責任,用科學有效、系統完備的制度體系保証憲法實施,落實憲法解釋程序機制,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提高備案審查工作質量。健全各級人大常委會聽取審議備案審查工作情況報告制度,加快建設和完善全國統一的備案審查信息平台,進一步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專項審查和集中清理。在全社會深入持久開展憲法法律宣傳教育。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健全中央依照憲法和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對特別行政區行使全面管治權的法律制度,落實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和法治秩序。

  (三)推進高質量立法。《意見》指出,要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遵循立法工作規律,因需、應時、統籌、有序開展立法。增強立法的針對性、適用性、可操作性,避免立法簡單化。豐富立法形式,有計劃、有重點地推進國家安全、科技創新、經濟發展、農業農村、公共衛生、社會保障、文化教育、生物安全、生態文明、財政稅收、營商環境、反壟斷、防范風險、涉外法治等重要領域立法。適時啟動條件成熟的立法領域法典編纂工作。加強法律解釋工作,把普法融入立法過程。加強地方立法工作和立法能力建設,注重開展“小切口”立法,從地方實際出發,彰顯地方特色,著力解決實際問題。建立健全區域協同立法、流域立法、共同立法工作機制。

  (四)發揮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意見》要求,完善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各級人大要找准在立法選題、評估、論証、立項、協調、起草、征求意見、審議等各個環節的定位。加強立法調研,發揮立法聯系點“直通車”作用,按照程序形成立法規劃和計劃。人大牽頭起草綜合性、全局性、基礎性的重要法律法規草案。對有關部門負責起草的法律法規草案要提前介入、加強協調。健全法律法規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及採納反饋機制。發揮審議環節把關作用。加強和規范部門和地方立法。建好用好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

  (五)增強監督剛性和實效。《意見》指出,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把憲法法律賦予的監督權用起來,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堅持圍繞中心、突出重點、增強實效,寓支持於監督之中,確保各國家機關依法行使權力、依法落實相關工作責任,確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要緊扣法律規定、突出法律責任開展執法檢查,逐條對照檢查法定職責是否履行、法律責任是否落實、法律執行效果是否明顯。不斷豐富和探索監督形式,用好聽取審議工作報告、開展詢問、質詢、特定問題調查、專題調研、辦理群眾線上線下來信來訪等,回應社會關切,強化各方面依法履職。《意見》強調,加強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審查,進一步規范審查程序,明確審查重點,增強工作實效。深化人大預算審查監督重點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改革,加強全口徑審查和全過程監管。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督,健全全口徑、全覆蓋的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制度。深入推進預算、國有資產聯網監督工作。加強對司法工作的監督,推動解決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意見》強調,“一府一委兩院”要增強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意識,嚴格執行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法規和作出的決議決定,依法報告工作,積極配合人大常委會聽取審議專項工作報告、執法檢查、專題詢問、專題調研等工作,認真研究處理審議意見,按時報告整改落實情況。

  (六)推動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制度化常態化。《意見》指出,各級黨委要支持和保証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健全工作協調機制。各級政府要制定工作制度,落實政府重大決策出台前向本級人大報告的要求。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結合實際,制定或完善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具體辦法,提高討論決定工作實效。

  (七)依法做好選舉任免工作。《意見》強調,堅持黨管干部原則。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和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在法定任期內應保持相對穩定,確需調整的,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辦理。支持地方人大常委會加強對人大選舉和任命人員的監督。

  (八)深化拓展人大對外工作。《意見》指出,加強同外國議會和國際議會組織的交流與合作。發揮人大代表在對外交往中的作用。促進對外工作與外宣工作深度融合,積極宣介中國道路、中國制度、中國成就。充分發揮發言人機制作用。

  記者:《意見》對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作用提出了哪些舉措?

  答:人大代表是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各級人大代表是黨和國家聯系人民群眾的重要橋梁,發揮各級人大代表作用是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體現。《意見》指出,人大代表行使權力的主要形式是出席代表大會,參與重要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計劃預算的審查批准和對重大事項的審議決定,依法參加選舉、表決重要人事任免事項,提出議案建議等﹔人大代表在閉會期間的履職活動主要是開展調研視察,參與人大常委會和專門委員會相關工作,深入了解和反映群眾訴求,通過人大渠道向黨和有關國家機關提出意見建議等。《意見》從把好人大代表“入口關”、密切國家機關同人大代表的聯系、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眾的聯系、推進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內容高質量和辦理高質量、強化人大代表履職服務保障和管理監督等5個方面提出了要求。包括:完善代表候選人推薦、考察、提名機制,完善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代表制度,建立健全代表列席人大常委會會議、召開列席代表座談會、專門委員會和工作委員會對口聯系代表等工作機制,深入推進代表之家、代表聯絡站等履職平台建設,建立代表提出議案建議前的溝通協調機制,建立辦理代表建議答復承諾解決事項台賬,加強代表培訓工作的系統化、規范化、專業化,建立健全代表向原選區選民或原選舉單位報告履職情況制度,完善代表履職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建立健全代表退出和增補機制等。

  記者:《意見》對加強人大及其常委會自身建設有哪些要求?

  答:《意見》指出,要全面加強人大及其常委會自身建設,使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成為自覺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治機關、保証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權力機關、全面擔負憲法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的工作機關、始終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的代表機關。“四個機關”的定位和要求,不僅為加強人大及其常委會自身建設指明了方向,也對做好人大各項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意見》從加強思想政治建設、組織建設、紀律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工作力量、人大制度理論研究和宣傳輿論工作、信息化建設等方面提出了明確具體的要求。

  記者:關於《意見》的學習宣傳、貫徹落實有哪些具體舉措?

  答:《意見》是新時代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學習貫徹落實《意見》是全黨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是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重要政治任務。當前要著重做好以下4個方面工作:一要加強學習和宣傳。組織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人大代表、人大機關干部深入學習《意見》,真正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和要求上來,切實增強做好新時代人大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近期召開了第4次“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會”,把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和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作為主題,推動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深刻理解、全面貫徹《意見》。二要修改完善相關法律。抓緊修改地方組織法、全國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等法律,使《意見》的有關舉措和要求依照法定程序成為法律制度,保証順利實施。三要做好人大代表換屆選舉工作。到2023年年初,全國五級人大換屆選舉將全部完成。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按照同級黨委的部署安排,依法有序做好相關工作,確保人大代表選舉工作風清氣正、選舉結果人民滿意。四要研究提出貫徹落實措施。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結合人大工作職責定位和履職實際,研究提出貫徹實施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的具體舉措,細化任務、明確責任、推動落實。對標對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部署安排2022年各項工作目標任務。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擬開展對地方人大貫徹落實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情況的調研,確保《意見》落地見效,推動新時代人大制度建設和人大工作與時俱進、完善發展。


  《 人民日報 》( 2021年12月27日 04 版)
(責編:趙欣悅、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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