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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會同有關單位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受賄行賄一起查的意見》

2021年09月08日07:01 |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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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與中央組織部、中央統戰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推進受賄行賄一起查的意見》,對進一步推進受賄行賄一起查作出部署。

  《意見》指出,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是黨的十九大作出的重要決策部署,是堅定不移深化反腐敗斗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必然要求,是斬斷“圍獵”與甘於被“圍獵”利益鏈、破除權錢交易關系網的有效途徑。要清醒認識行賄人不擇手段“圍獵”黨員干部是當前腐敗增量仍有發生的重要原因,深刻把握行賄問題的政治危害,多措並舉提高打擊行賄的精准性、有效性,推動實現腐敗問題的標本兼治。

  《意見》指出,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全會的工作要求,堅持黨中央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穩中求進、堅定穩妥,系統施治、標本兼治﹔堅持實事求是、依規依紀依法,罪刑法定、疑罪從無,充分運用政策策略、紀法情理融合﹔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持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體化推進有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的治理成效。

  《意見》要求,堅決查處行賄行為,重點查處多次行賄、巨額行賄以及向多人行賄,特別是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的﹔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的﹔在國家重要工作、重點工程、重大項目中行賄的﹔在組織人事、執紀執法司法、生態環保、財政金融、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幫扶救災、養老社保、教育醫療等領域行賄的﹔實施重大商業賄賂的行為。

  《意見》要求,紀檢監察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根據職能職責嚴肅懲治行賄行為。紀檢監察機關要嚴格依法履行查處行賄的重要職責,對查辦案件中涉及的行賄人,依法加大查處力度,該立案的堅決予以立案,該處理的堅決作出處理,並建立對行賄人處理工作的內部制約監督機制。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要嚴格行賄犯罪從寬情節的認定和刑罰適用,加大財產刑運用和執行力度。紀檢監察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要認真履行追贓挽損職責,盡力追繳非法獲利。對於行賄所得的不正當財產性利益,依法予以沒收、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於行賄所得的不正當非財產性利益,如職務職稱、政治榮譽、經營資格資質、學歷學位等,督促相關單位依照規定通過取消、撤銷、變更等措施予以糾正。

  《意見》強調,紀檢監察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既要嚴肅懲治行賄,還要充分保障涉案人員和企業合法的人身和財產權益,保障企業合法經營。要從嚴把握相關措施的適用,依法慎用限制人身權和財產權的措施,嚴禁濫用留置、搜查、技術調查、限制出境、拘留、逮捕等措施,嚴禁超范圍查封、扣押、凍結涉案人員和企業的財物。要充分研判使用辦案措施的后果,將採取措施對企業合法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降到最低。

  《意見》強調,健全完善懲治行賄行為的制度規范,推進受賄行賄一起查規范化法治化。通過發布指導性文件或者案例等方式,指導紀檢監察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在辦理行賄案件中准確適用法律、把握政策,做好同類案件的平衡。紀檢監察機關要與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統戰部門、執法機關等建立對行賄人的聯合懲戒機制,提高治理行賄的綜合效能。要組織開展對行賄人作出市場准入、資質資格限制等問題進行研究,探索推行行賄人“黑名單”制度。要加大查處行賄的宣傳力度,通報曝光典型案例,深入開展警示教育,彰顯對賄賂零容忍的堅定決心,在全社會倡導廉潔守法理念。

(責編:岳弘彬、郝江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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