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 更實擔起黨和人民賦予的更重責任
今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也是黨絕對領導下的人民檢察制度創立90周年。在這樣一個具有特殊歷史意義的年份,黨中央專門印發《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充分彰顯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深入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堅定決心、對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特別是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高度重視。《意見》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加強檢察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各級檢察機關要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精神,把貫徹落實《意見》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好抓實,走好黨的檢察事業新的長征路。
領悟貫徹落實《意見》的政治責任、法治責任、檢察責任
檢察機關法律監督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重要特征。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闡明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憲法定位、主要職責、基本任務,構成了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意見》是習近平法治思想在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中的進一步深化。貫徹落實好《意見》,是黨和人民賦予檢察機關的政治責任、法治責任、檢察責任。
貫徹落實《意見》,首先要從政治上看,堅決落實保証黨全面領導的政治責任。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既要靠黨章黨規的貫徹執行,也要靠憲法法律的有效實施。憲法法律是黨領導人民制定的,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憲法第一條明確規定,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基本任務就是保障憲法法律正確實施,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和權威。《意見》明確指出:“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是保障國家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的司法機關,是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貫徹落實好《意見》,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事關黨的全面領導的落實,事關黨的執政根基穩固,必須以高度的政治自覺,落實這一重大而光榮的政治責任。
貫徹落實《意見》,要從法治上看,堅決落實滿足新時代人民群眾更高需求、更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法治責任。檢察機關通過履行法律監督職責,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促進加強執法司法制約監督,解決法治領域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進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意見》明確指出:“進入新發展階段,與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新需求相比,法律執行和實施仍是亟須補齊的短板,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作用發揮還不夠充分。”貫徹落實好《意見》,必須以高度的法治自覺,解決好長期存在的法律監督難、軟等問題,促進完善執法司法制約監督體系,更好捍衛公平正義、保障人民權益。
貫徹落實《意見》,要從檢察職責上看,堅決落實憲法法律賦予的檢察責任。在黨的領導下,對執法司法機關辦案活動進行監督,檢察機關是在訴訟程序中履職的專門職能部門。作為執法司法活動的參與者,檢察機關直接在具體辦案過程和環節中履行監督職責,是參與、跟進、融入式監督,是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發現問題更及時、監督糾錯更直接。貫徹落實好《意見》,必須以高度的檢察自覺,充分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的顯著優越性,推動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全面協調充分發展,全面提升法律監督質效,更好維護執法司法公正。
全面落實《意見》部署要求,提高法律監督能力水平
《意見》為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指出方向、明確政策、提供保障。要深刻理解《意見》背后的政治考量、戰略把握,把《意見》精神要義、各項要求融入具體檢察工作,與時俱進落得更實、更好。
(一)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意見》明確要求:“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作用,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這是檢察機關必須始終擔起的職責使命。
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積極投入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建設。《意見》特別強調:“根據犯罪情況和治安形勢變化,准確把握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嚴格依法適用逮捕羈押措施,促進社會和諧穩定。”這些都是有利於矛盾化解、社會治理、厚植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重要舉措。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社會長期穩定。過去20年間,刑事犯罪結構發生了重大變化,嚴重暴力犯罪持續下降,新型危害經濟社會管理秩序犯罪大幅上升。司法檢察理念必須主動適應這一變化,統籌落實好“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以及公開聽証等工作,助推提升國家治理效能。
堅持以更高標准、更實舉措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檢察機關辦理新領域新類型案件,要與新時代新發展階段經濟、社會治理更高要求緊密結合起來。深化知識產權檢察集中統一履職試點、懲防網絡犯罪、司法救助助力鄉村振興、加強生態文明司法保護等工作,都是事關國家治理的長期性任務,必須以更高標准抓實。《意見》要求“依法維護企業合法權益”。企業合規試點就是一項集末端處理與前端治理於一體的履職創新:對辦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訴決定或者根據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提出輕緩量刑建議的同時,督促涉案企業作出合規承諾並積極整改,促進企業合規守法經營,預防和減少企業違法犯罪。要推動規范試點,同步落實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做實對各類企業的平等保護,落實對涉案企業的嚴管與厚愛。
切實加強民生司法保障,讓人民群眾真正、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意見》專門部署加強民生司法保障。要結合“檢察為民辦實事”實踐活動,持續抓實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未成年人檢察業務統一集中辦理等工作,努力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要深刻認識到,感受到公平正義的主體是人民群眾,不是司法辦案人自己。檢察辦案不僅要符合法律條文這個“文本法”,更要符合人民群眾感受這個“內心法”,辦好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每一起“小案”,努力做到法、理、情有機統一。
積極引領社會法治意識,通過法律監督促進訴源治理。《意見》強調:“通過促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規范社會行為、引領社會風尚”。檢察機關必須立足司法辦案,更加自覺做好預警預判、防患未然、標本兼治的工作,把訴源治理做深做實做細。要持續落實《意見》明確的“定期分析公布法律監督工作有關情況”“及時發布指導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等任務,延伸法律監督職能,推動監督效果由一案一事拓展到一類問題的治理,實現更高層面、更高水平的源頭治理。
(二)全面提升法律監督質量和效果。法律監督工作高質量發展必須從高質效抓起。《意見》重點部署“全面提升法律監督質量和效果,維護司法公正”系列舉措。各級檢察機關要狠抓落實,進一步把監督重心放到提質量、增效率、強效果上來。《意見》部署的已常態化開展的工作,是對法律監督新的更高要求,要持續鞏固深化。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訴訟等檢察職能,推動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與其他各類監督有機貫通、相互協調。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注重落實“雙向銜接”。在加強對立案、偵查、審判、執行活動精准監督的同時,要深化類案監督,以檢察建議、訴訟監督情況通報等形式,促進同類普遍性問題得到根治。深化監獄巡回檢察,常態化推進跨省和省內交叉巡回檢察,不僅查監獄執法活動有沒有違法違規,更查駐監檢察有沒有失職瀆職。繼續加大查辦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力度,助力純潔司法隊伍。《意見》強調的一些需要加強的工作,是法律監督的短板、弱項,必須克服一切困難推動解決。比如,“加強對審判工作中自由裁量權行使的監督”“完善對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和跨行政區劃審判機構等審判活動的監督機制,確保法律監督不留死角”等,各級檢察機關要下大力氣推進落實。
《意見》明確了“進一步提升法律監督效能”的措施。各級檢察機關要緊緊依靠黨委、政法委領導開展監督,在敢於監督的基礎上,更加自覺把政策的剛性要求、法律的剛性規定與實踐的靈活方式結合起來,善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檢察智慧,增強法律監督“剛性”。監督者既要解決自身不會、不願、不敢監督問題,更要自覺接受監督、勇於開展自我監督。要按照《意見》要求,主動爭取、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紀檢監察機關等各方面監督,更加自覺接受審判機關、公安機關的履職制約。要抓實自我監督機制,確保檢察權依法規范行使。
(三)一體強化政治素養和專業能力。貫徹落實《意見》,必須加強過硬檢察隊伍建設,把政治建設與業務建設融為一體,切實做到講政治與抓業務有機統一。
政治素養是最根本、第一位的專業素養。《意見》明確提出:“確保檢察人員絕對忠誠、絕對純潔、絕對可靠”。這是對檢察人員政治素養的根本要求。提升法律監督能力,必須把“從政治上看”融入履職全過程,不斷提升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要緊密結合黨史學習教育和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旗幟鮮明把加強黨的政治建設放在首位,弘揚偉大建黨精神,堅持全面從嚴治檢,賡續人民檢察制度的“紅色基因”,以更強黨建統領更高質量檢察。
專業能力是落實監督辦案“從政治上看”的基本能力。《意見》明確要求:“圍繞檢察機關專業化建設目標,全面提升檢察人員專業知識、專業能力、專業作風、專業精神。”要下大氣力加強能力建設,落實檢察官與法官、人民警察、律師等同堂培訓等有效舉措,促進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落得更實。
大數據是提升監督能力的“科技翅膀”。《意見》要求:“運用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推進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等跨部門大數據協同辦案”。檢察機關必須深化研究運用大數據促進執法司法公正、助力國家治理,提高運用大數據的意識和能力,以“數字革命”賦能新時代法律監督。
堅持抓綱帶目,統籌抓好落實
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一分部署,九分落實”。《意見》的生命力就在於抓落實。要抓實“關鍵少數”。各級檢察院黨組要首先擔起貫徹落實《意見》的責任,“關鍵少數”特別是“一把手”要在擔當中發揮領頭雁作用,抓班子、帶隊伍、懂監督辦案。要抓住主要矛盾。貫徹落實《意見》是系統性工程,是長期艱巨任務。各級檢察機關都有自己的具體情況,突出問題、主要矛盾會有不同。檢察長要心裡有數,切防找不到著力點、眉毛胡子一把抓。特別是基層檢察院要持續聚焦檢察隊伍思想觀念、素質能力跟不上的問題,認真落實已經部署的招錄使用、培訓練兵、交流共建、互派挂職等舉措,堅持以脫貧攻堅的韌勁推進129個相對薄弱基層檢察院盡早“脫薄摘帽”。要抓好科學管理,持續用足用好檢察人員業績考評、“案—件比”質效評價標准、業務數據分析研判等有效管理手段,讓貫徹落實《意見》有導向、能評價,促進檢察人員履職盡責,不斷提升法律監督整體效能。要凝聚各方合力。貫徹落實《意見》離不開各級黨委堅強領導,各級人大、政協、紀檢監察機關有力監督,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有力保障,各執法司法機關有力支持。各級檢察機關要堅決貫徹黨中央部署,在黨委、政法委領導、統籌下,主動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形成共抓落實的強大合力。
貫徹落實《意見》,事關黨的檢察事業穩健前行、長遠發展。各級檢察機關要更加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精神,牢記初心使命,更加忠實履職,努力為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作出新貢獻!
《 人民日報 》( 2021年09月02日 0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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