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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習近平的小康故事)

——習近平推進司法公正的故事

2021年07月07日06:44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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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加強司法制約監督,健全社會公平正義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2020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對司法為民提出了新要求。

公平正義是人民的向往、幸福的尺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在習近平總書記心中,佔有重要分量——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法治中國建設取得重大進展,公平正義更加可觸可感,收獲的是億萬百姓對社會公平正義的更強信心。

“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國徽高懸,法庭庄嚴。

今年元旦假期后的首個工作日,一起高空拋物損害責任糾紛案在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被告黃某某的小孩從35樓扔下一個礦泉水瓶,導致原告庾阿婆受到驚嚇、摔倒,致十級傷殘。法院當庭判決黃某某賠償庾阿婆醫藥費、護理費等共計9萬多元。

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施行后,廣州首個宣判的案件。

2020年5月29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高票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第二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實實施民法典”舉行第二十次集體學習。

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學習時指出,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維護民法典權威的有效手段。

法者,治之端也。伴隨著民法典實施,這部“社會生活百科全書”已走進你我生活,在經濟社會方方面面發揮基礎性和全局性作用。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作為司法的基本屬性,公正司法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進程中意義重大。

曾經,在一些司法案件中,錢與法的交易,權與法的尋租,使個別司法裁判異化為正義污點。

“這些問題如果不抓緊解決,就會嚴重影響全面依法治國進程,嚴重影響社會公平正義。”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切中要害。

2014年1月7日,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一個錯案的負面影響足以摧毀九十九個公正裁判積累起來的良好形象。執法司法中萬分之一的失誤,對當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傷害。”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跨越21年的聶樹斌案,在“疑罪從無”的刑事司法原則指導下重新判決。

“我等這個無罪判決等太久了,我很滿意這個結果,可我的兒子再也回不來了,我很想他。”聶母張煥枝說。

近年來,司法機關依法重審了呼格吉勒圖案、聶樹斌案、念斌案等一批案件,受到廣大群眾好評。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法院依法辦理各類審判監督案件178萬件、刑罰執行變更案件386萬件,再審改判刑事案件1.1萬件。

無論是出席重要會議,或是赴國內考察,“公平正義”是習近平總書記頻頻提及的詞匯:

“全面依法治國,必須緊緊圍繞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來進行。公平正義是我們黨追求的一個非常崇高的價值,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決定了我們必須追求公平正義,保護人民權益、伸張正義。”

當好人民群眾的“保護神”

2020年11月16日,正在路上巡邏的“漳州110”614梯隊接到呼叫“新元城市花園有人報警稱電動車被盜”。

短短5分鐘,614梯隊民警小王和搭檔便趕到現場。做記錄、調取監控、鎖定犯罪嫌疑人、追蹤、抓捕……當嫌疑人被抓獲時,離報警時間僅過去1個小時。

“遠親不如近鄰,近鄰不如‘漳州110’”——在福建漳州,這是當地百姓對這支忠誠為民、反應迅速的警察隊伍的親切評價。

早在1996年,時任福建省委副書記的習近平,曾到漳州實地考察110報警服務工作和隊伍建設。他指出,110服務台的工作,事關群眾工作的基礎,是黨委聯系群眾的重要渠道,同時也密切了公安機關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

20多年過去了,如今的“漳州110”始終堅守為民初心,永葆忠誠本色,已成為全國公安機關的一面旗幟。

民心所向,劍之所指。從發生在百姓身邊的民生小事,到轟動全國的大案要案,全國公安機關始終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努力使人民群眾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的要求,奮斗不懈。

追索正義,沒有休止符。近年來,在攻堅命案積案上,全國公安機關更是發揚緊盯不放、不破不休的精神,堅守職責使命,為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作出貢獻。

1998年6月27日,天津市寧河區一名8歲女童在上學途中失蹤,經過搜索在村西的玉米地內發現了被害人尸體。

從那一天起,一個原本美滿的家庭失去了生機。案發后的20多年,辦案民警換了一批又一批,卻從未放棄對此案的偵破。

正義終於到來!2020年5月6日,檢驗人員檢出了一名男性DNA,經過排查比對,終於將犯罪嫌疑人抓獲。

案件破獲后,被害人父母眼中流下了熱淚。

不論時間跨度多長,不管辦案難度多大,都要揭開事實真相,這是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殷殷期盼。

2020年8月,習近平總書記親自向中國人民警察隊伍授旗並致訓詞,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定貫徹執行黨的群眾路線,做到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

“這就是好樣的!”

“這就是好樣的!”

2014年召開的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曾以海南省東方市公安局天安派出所原所長吳春忠為例,給全體政法干警“上了一堂課”。

上世紀80年代,海南省東方市天安鄉發生了一起沖突致人重傷案件。當聞訊趕來的民警吳春忠發現涉事村民是自己相交多年的好友時,他不徇私情,秉公執法,親手將其抓捕歸案。

吳春忠對這個好友說:“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但人情大不過法律。公安機關如果不能秉公執法,還怎麼取信於民?”

法令行則國治,法令弛則國亂。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嚴格執法,“堅持從嚴治警,堅決反對執法不公、司法腐敗”。

“請您不要過問干預案件辦理、說情打招呼,否則將如實記錄。請您將此提示內容告知親朋好友,共同營造獨立公正廉潔司法的社會環境。”這樣一段“免開尊口”的提示,已被多地政法干警設定為電話彩鈴。

近年來,中辦國辦、中央政法委、“兩高三部”先后出台《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關於進一步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

2021年全國兩會期間,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顯示,在2019年四級檢察院全面報告過問干預案件情況基礎上,建立網上填報系統,定期通報、隨機抽查。2020年全年記錄報告過問干預案件等事項67763件,是前兩年總數的5.8倍。

公正司法是切實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和人民權利的堅強后盾。

“要堅持司法為民,改進司法工作作風,通過熱情服務,切實解決好老百姓打官司難問題”。2013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時,習近平總書記這樣強調。

排出幾十米長的隊伍、焦急的當事人……一張照片記錄下2014年冬天北京市一處基層法院立案庭門外的情形。“門難進”“案難立”,曾讓許多人對“打官司”望而卻步。

時間來到2020年8月,第一次打官司的李先生來到青海省西寧市城中區法院。在法院值班法官的指導下,現場通過手機APP成功立案。

立案登記制改革立竿見影——各級法院敞開大門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立案難”一步步成為歷史。

曾經“門難進”“案難立”,如今全國法院當場登記立案率超過95%﹔曾經打場官司跑斷腿,如今“網上辦案”“指尖訴訟”……一系列強有力的“組合拳”,降低的是當事人訴訟門檻,保障的是你我合法權益。

(新華社北京7月6日電  記者劉奕湛)

《 人民日報 》( 2021年07月07日 0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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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牛鏞、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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