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2021年04月30日05:33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第八十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21年4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4月30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21年4月29日
第八十一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21年4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21年4月29日
第八十二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國人民解放軍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21年4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4月30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21年4月29日
第八十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21年4月29日的決定:
任命黃明為應急管理部部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21年4月29日
《 人民日報 》( 2021年04月30日 04 版)
(責編:郝江震、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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