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伊朗伊斯蘭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
(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2021年04月30日05:33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定:批准2016年1月23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在德黑蘭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伊朗伊斯蘭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人民日報 》( 2021年04月30日 04 版)
(責編:郝江震、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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