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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懲戒企業環境失信行為

2020年06月18日08:47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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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沈陽6月17日電  (記者辛陽)遼寧日前重新修訂《遼寧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管理辦法》,今后遼寧企業在環境方面有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將在行政許可、採購招標、評先評優、信貸支持等方面受到諸多限制。

環境信用評價周期為一年,企業環境信用初始分值為10分,環境行為信息產生后,根據記分標准進行記分,生成相應的環境信用等級動態評價結果。預計今年參與評價的企業在3000家以上,年度評價結果將於今年底或明年初向社會公布。

據介紹,環境信用由優到劣依次為守信企業、一般守信企業、失信企業、嚴重失信企業。對失信企業,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將加大污染源環境監管隨機抽查頻次,取消參加環保評先評優活動資格﹔對嚴重失信企業,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將實行嚴格監管,將其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

《 人民日報 》( 2020年06月18日 14 版)

(責編:梁秋坪、岳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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