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7日09:19 來源:人民網-時政頻道 手機看新聞
朝鮮停戰以后,國際局勢有所緩和,新中國的國際威望逐步上升。從1953年起,新中國開始了大規模經濟建設。在這種新形勢下,黨中央要求在外交方面展開積極地活動和斗爭,為國內建設創造更有利的國際和平環境。
發展同亞非國家的友好合作和睦鄰關系是新中國外交的重要方面。1953年12月,在同印度的談判中,周恩來代表中國政府首次提出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得到印度方面的贊同。他說:“新中國成立后就確立了處理中印兩國關系的原則,那就是互相尊重領土主權、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惠和和平共處的原則。”
1954年4月,這五項原則正式寫入雙方達成的《關於中國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間的通商和交通協定》的序言中。由此,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成為新中國登上國際舞台,處理國與國之間關系的基本准則。
1954年6月,周恩來應邀對印度進行正式訪問,並同印度總理尼赫魯進行了六次會談。周恩來在第一天會談中就明確地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東南亞的政策是和平共處。我們對印度是如此,對印尼、緬甸,甚至對巴基斯坦和錫蘭也是如此。”尼赫魯回答:“如果把我們最近簽訂的協議中的五條原則適用於東南亞的國家,那麼就會創造一個很大的沒有戰爭恐懼的和平區域。”周恩來立刻說:“這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談話結束前,尼赫魯建議兩國發表一個聯合聲明。
6月27日,周恩來在新德裡記者招待會上發表書面談話,具體闡述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本思想。他指出:“世界各國不分大小強弱,不論其社會制度如何,是可以和平共處的。各國人民的民族獨立和自主權利是必須得到尊重的……”
6月28日,中印兩國總理發表了由尼赫魯起草,經雙方具體磋商的聯合聲明,共同倡導以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作為指導兩國關系的原則,並強調也應成為指導中印兩國同世界各國相互關系的准則。
同一天,周恩來應緬甸總理吳努的邀請,對緬甸進行訪問。雙方會談后,中緬兩國總理發表了《聯合聲明》,確認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也應該是指導中國和緬甸之間關系的原則”。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由中國、印度、緬甸共同提倡,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響應。
1955年4月,周恩來率團參加了在印尼萬隆召開的亞非會議。這次亞非會議是第一次完全由亞非國家自己發起舉辦的國際會議,29個亞非國家的代表團參加了會議。
亞非會議是周恩來繼10個月前日內瓦會議之后參加的又一次重要的國際會議,這次會議是新中國擴大外交成果,與更多亞非國家增進交往的重要舞台。
會議第一天的發言,許多代表強調要加強亞非國家反帝國主義、反殖民主義的團結,贊揚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但由於社會制度和意識形態的不同,也出現了對共產主義的攻擊,還有一些國家對中國表示疑慮,從而使會議氣氛緊張起來。
各國代表都在關注著中國代表團的態度。針對緊張、復雜的情況,中國代表團審時度勢、從容應對。周恩來在發言中首先指出:“中國代表團是來求團結而不是來吵架的,是來求同而不是來立異的。”
周恩來繼續指出,亞非國家有著共同的歷史遭遇,共同基礎就是解除殖民主義痛苦和災難,不同的思想意識和社會制度的存在,並不妨礙我們求同和團結。他呼吁各國撇開分歧,為著反對殖民主義的共同利益而加強團結合作。周恩來的發言當場獲得絕大多數國家代表的贊同,氣氛頓時緩和下來,大會重新回到求同存異的軌道上來。
隨后,中國代表團積極開展會外交往,與各國代表團舉行廣泛的諒解性會晤,推動《亞非會議最后公報》吸收中國代表團的建議,形成了和平共處,友好合作的十項原則,使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得到體現和引申。
亞非會議為新中國贏得了更多的國際朋友,人們從周恩來身上看到了新中國的形象,增強了對新中國的了解和信任。會后,新的外交局面迅速打開,有近30個國家與新中國建立了外交關系。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新中國在國際舞台上開展活動,沖破美國的孤立和遏制政策,擴大對外交往的有力武器。
經過半個多世紀的實踐檢驗,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不僅成為我國對外政策的基石,也逐漸成為越來越多的國家共同接受的處理國際關系的准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