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

寧夏清理虛挂兼職執業藥師

見資格証書,還要見到人(政策解讀·聚焦)

本報記者  禹麗敏
2018年10月14日05:13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小字號

  “聽說不用坐班,把証書挂靠在藥店,每月就能拿一兩千元。”今年初,在寧夏銀川市某綜合性醫院產科工作的王梅(化名)動了念頭,想把執業藥師資格証書虛挂在家附近的藥店。然而,當她前往藥店打聽時,卻遭到拒絕。

  挂証不在崗,見“証”不見人,執業藥師虛挂兼職現象是藥品流通監管領域的頑疾。王梅為什麼不能挂証了?挂証現象背后的原因是什麼?寧夏集中整治執業藥師虛挂的措施有哪些?

  利益驅動、供需緊張,“影子藥師”有利可圖

  “挂証”,是指將本人持有的職業資格証書違規挂靠到非工作單位名下,以獲取報酬或謀取其他利益的行為。在藥品流通領域,是指一些執業藥師將資格証書違規挂靠到社會藥店或醫藥企業,本人並不到藥店或企業執業,人証分離的現象。

  “銀川藥企聘請一名全職執業藥師,一個月大約要6000元。通過挂証,成本就會低很多。”一名藥品經銷商坦言。但是現在打擊力度很大,而且藥品銷售專業性較強,風險也大,還是需要執業藥師駐店指導,“我們不敢再讓執業藥師把証書違規挂靠在這裡了。”

  寧夏食藥監部門有關負責人認為,利益是驅動挂証現象產生的重要原因。近年來藥品經營企業增多,執業藥師需求量也隨之增加,相較於一名全職執業藥師的薪酬,虛挂兼職的成本明顯更低,使得一些經營主體傾向於這種操作。但是,藥品經營如果缺乏執業藥師的專業指導,則有可能影響患者健康,甚至危及患者生命。“執業藥師數量和社會需求之間的缺口,使挂証行為有了滋生土壤,也對政府監管提出了更高要求。”

  新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明確:藥品零售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應具備執業藥師資格,藥店質量負責人必須是注冊到店的執業藥師。從去年年初起,寧夏食藥監部門開展全區執業藥師虛挂兼職違規行為集中整治行動。企業自查和監管部門查處相結合,共清理虛挂兼職執業藥師100多名。

  確定對象、鎖定証據,嚴肅處理挂証行為

  2017年4月,人社部印發《關於集中治理職業資格証書挂靠行為的通知》,會同行業主管部門集中部署打擊藥品流通、住建、環評等領域的挂証問題。怎麼入手更有效快捷?怎麼探查更有針對性?怎麼証明執業藥師的挂証行為?實際工作中的這些具體問題,亟待主管部門解決。

  2017年初,寧夏食藥監部門出台政策,要求企業在5月前完成自查,並對自查中發現的虛挂、兼職和履職不到位等現象自行整改。5月后,經各監管部門核查,對仍存在執業藥師虛挂、兼職現象的企業依規嚴肅處理。

  重點查哪些人,是第一個問題。“通過全國執業藥師注冊信息管理平台,對比全區已注冊的2300余名執業藥師的報考部門和注冊單位,重點篩查原報考部門為公立性質的醫療機構人員、藥品生產企業人員。”負責此次專項整治挂証人員確認工作的相關人員介紹。經初步梳理,600余名可疑人員在分地區整理后,作為重點核查對象由相關監管單位進一步落實。

  重點對象確定了,如何鎖定証據?“社保信息是最有效的証據來源。”該工作人員說,按要求,經營企業必須與職工簽訂正規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就必須繳納養老保險。是否虛挂,看這個人在哪裡繳納養老保險就能一目了然。

  此外,寧夏還發布通知公告和舉報方式。兩個月內,以各種原因辦理執業藥師注冊証注銷的持有者達百余人,遠超過該事項平時的辦理數量,其中相當一部分是虛挂兼職人員。區食藥監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全區共查實挂証企業18家,收回GSP(《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証証書15家,執業藥師虛挂現象得到初步遏止。

  虛挂兼職的執業藥師,除在區級媒體公示外,依據規定一年內不再受理其注冊申請,並將其虛挂兼職情況通報至現工作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對社會藥店中發現虛挂兼職執業藥師情況的,同時通報當地人社部門,建議撤銷其醫保定點資格。

  警示自糾、加強監管,合力破解挂証頑疾

  “近年來,國家先后取消了多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從源頭上消除了一些挂証需求。”寧夏大學政法學院教授楊文林認為,市場准入門檻降了,但在涉及社會重大利益,尤其是百姓健康時,規范管理職業資格証書是應有之義。在此背景下,對企業和個人給予有效警醒、督促自糾,對不積極改正的嚴厲查處,將執業藥師虛挂兼職行為的監督查處常態化,是一種有效整治策略。

  楊文林建議,規范管理職業資格証書首先要完善制度法規,為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其次是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健全職業資格大數據庫,掌握持有者從業狀況,及時發現挂証現象﹔再次是加強政府監管,引導持有者依法從業﹔最后是提高挂証成本,對違法個人和單位加大處罰力度。

  國家藥監部門曾出台文件,有條件延長現有從業藥師資格期限至2020年。寧夏結合實際,在具體實施過程中鼓勵引導符合從業藥師履職條件的人員進行申報。在2020年前,由經過確認的從業藥師承擔執業藥師職責的藥品經營企業,視為符合執業藥師配備要求。

  據統計,截至目前,全國執業藥師注冊人數約為45萬人,平均每萬人中執業藥師人數為3.3人。“隨著每年全國執業藥師注冊人數的不斷增長,執業藥師缺口將在未來得到很大緩解。”寧夏食藥監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


  《 人民日報 》( 2018年10月14日 03 版)
(責編:袁勃)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