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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常態化整治違規飲酒

升級禁酒令  嚴防擦邊球

2018年06月20日05:14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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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南京6月19日電  (記者姚雪青)“某市防汛抗旱應急中心主任戚某多次違規購買煙酒,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某市某區物價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楊某違規公款吃喝、發放福利、公款送禮,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端午節前夕,江蘇省紀委監委通報公款吃喝、違規收受禮品等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據了解,這次通報的背后是江蘇最嚴“禁酒令”的實施。

  日前,江蘇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公務接待和商務接待禁止飲酒相關事項的通知》,進一步明確細化了有關禁止飲酒的規定。江蘇省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委主任蔣卓慶表示,最嚴“禁酒令”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要求,體現省委敢管敢嚴、真管真嚴、長管長嚴,持之以恆推進作風建設的態度和決心。

  此次出台的“禁酒令”明確,除外事接待按有關規定執行外,全省公務接待和商務接待一律禁止飲酒和含酒精飲料﹔全省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嚴格禁止使用公款購買各種酒類飲品。同時,“禁酒令”規定,對頂風違紀使用公款購買酒類飲品的部門和單位,以違反財經紀律論處,並相應扣減公用經費預算。違規使用公款購買酒類飲品的費用,一律由經辦人、審批人自行承擔。對在公務接待、商務接待中違規飲酒的,由各級紀委監委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並在全省通報。

  據介紹,江蘇將對違規飲酒問題開展常態化專項治理,並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重點檢查考核內容。對發生黨員干部違規飲酒惡性事件的部門和單位,年終考核評價實行“一票否決”,取消單位評先評優資格,並嚴肅問責主要領導責任。端午前后,江蘇多地還組織監督員,深入酒店、商場等場所,對違規使用公款購買消費高檔白酒、公款吃喝等問題進行明察暗訪,以最嚴格的監督推動“禁酒令”落地生根。


  《 人民日報 》( 2018年06月20日 11 版)
(責編:馮人綦、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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