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馮新柱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18年03月31日14:23  來源:人民網
 

人民網北京3月31日電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陝西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馮新柱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馮新柱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工作紀律,毫無“四個意識”,對黨中央關於脫貧攻堅重大決策部署落實不力、消極應付,且利用分管扶貧工作職權謀取私利,與相關人員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和旅游,接受公款宴請﹔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應私營企業主請托,違規選拔任用干部﹔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馮新柱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干部,理想信念缺失,與人民群眾毫無感情,道德敗壞,腐化變質,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馮新柱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察委員會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馮新柱簡歷

馮新柱,1960年7月生,男,漢族,陝西洋縣人,1981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高級會計師。

1979年10月至1981年7月在西安統計學校學習﹔

1981年7月至1989年11月任陝西省鄉鎮企業經貿公司計財科出納、副科長、公司經理助理(其間1983年6月至1986年6月在陝西廣播電視大學商業企業經營管理大專班學習)﹔

1989年11月至1994年3月任陝西省農電管理局財務處副處長﹔

1994年3月至1996年1月任陝西省農電管理局財務處處長(其間1993年8月至1995年12月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本科班學習)﹔

1996年1月任陝西省農電管理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其間1994年9月至1999年12月為陝西財經學院財政專業在職研究生)﹔

2001年6月任銅川市副市長﹔

2003年3月任中共銅川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黨組成員﹔

2004年8月任中共銅川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代理市長、黨組書記﹔

2005年3月任中共銅川市委副書記、銅川市人民政府市長、黨組書記﹔

2006年4月27日在銅川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當選為銅川市人民政府市長﹔

2011年1月任中共銅川市委委員、常委、書記﹔

2015年4月任陝西省副省長、黨組成員。(簡歷摘自陝西省人民政府網站)

(責編:馮人綦、曹昆)

推薦閱讀

【“十三五”,我們這樣走過】市場主體創新步伐堅實    “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培育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全面實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支持民營企業發展,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論述,為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指明了方向。“十三五”以來,在一項項惠企政策、改革措施推動下,市場主體實力越發雄厚、活力更加充沛。 【詳細】

服務業實現快速發展|我國教師隊伍建設成就斐然 | 我國控輟保學成效顯著 

【總書記擘畫高質量發展】共享發展,民生改善奔小康     高質量發展,是共享成為根本目的的發展。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疫情防控期間如何全力醫治患者拯救生命、兜牢民生底線?扶貧產業是否落地生根、易地搬遷群眾能否穩定就業?改革發展成果怎樣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眾?總書記在國內考察中訪民情、察民意、問民生,殷殷囑托和深切關懷體現了大黨大國領袖真摯的人民情懷。 【詳細】

開放發展,合作共贏創新局 | 綠色發展,美麗中國邁大步 | 協調發展,補齊短板潛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