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營商環境,這個局挺管用(聚焦機構改革)
遼寧設立省級監督機構,運行近一年,全省對628個案例啟動問責,軟環境得到優化,新增注冊企業同比增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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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報告提出,深化機構和行政體制改革。統籌考慮各類機構設置,科學配置黨政部門及內設機構權力、明確職責。
遼寧創建“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在沒有增加人員和編制的情況下,從省級層面推動,協調省直有關部門,督促各市,改善和優化經濟發展軟環境。接受投訴、暗訪調查、公開曝光、問責處理,已成為營商局的“四大利器”。
最近,遼寧省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局長趙連生忙得不可開交,帶著局裡的同志馬不停蹄,在各市調查一批企業反映的營商環境問題。
趙連生是遼寧首家、也是全國唯一的省級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的局長。成立這個監管機構,是遼寧為改善和優化經濟發展軟環境出的一個大招。
新機構是如何成立的,怎樣運轉,近一年來,又做了哪些事,遼寧的營商環境有了怎樣的變化?
創設機構 出台法規
一個編制也沒增,一個人員也沒加
“投資不過山海關”,2016年初,一篇網文讓這個說法不脛而走。內容雖偏頗,但也直指東北地區在經濟發展軟環境上的短板和不足。
“軟環境好比空氣、陽光和水,企業一刻也離不開。”遼寧省委負責同志強調,要把營商環境上升到打破體制機制障礙突破口的高度來謀劃部署推動。
2017年春節剛過,接連三場會議、調研。正月初七,時任省委書記李希到沈陽調研,主題是“優化營商環境”﹔同一天,現任省委書記、時任省長陳求發主持召開省政府常務會議,主題也是“優化營商環境”﹔正月十三,省委、省政府召開電視電話會議,省、市、縣、鄉各級領導干部5000余人分別在主會場、分會場參加,主題還是“優化營商環境”。
2月1日,《遼寧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正式實施,成為首部規范營商環境建設的省級地方法規。根據條例,違反條例情節嚴重的工作人員,將給予引咎辭職、責令辭職、降職、免職、辭退或解聘處理。
而在這一連串動作之前,這套組合拳中的“重拳”,從2016年就開始謀劃了。
“2015年開始各市提高了營商環境建設的力度,但重視程度不一。需要一個強有力的機構,從省級層面推動,協調省直各有關部門、督促各市加強營商環境建設。”一位知情者介紹。
2016年底,經中編辦批准,遼寧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成立。監督局將原中小企業局人員編制整體劃轉,沒增加一個行政編制、一個人員。與此同時,各市也組建專門行政管理機構。遼寧明確各級黨政一把手要作為營商環境建設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接受投訴 暗訪調查
企業反映問題更順暢,解決更及時
干什麼,怎麼干?這是擺在監督局面前的第一個難題。
長期以來,一些企業在涉及營商環境時,要麼投訴無門、無處說理,要麼隻好走關系找領導。
“我們公開了投訴電話、網絡信箱。接到投訴,7日內必須答復。開始受理后,按程序分級負責,每一項具體處理都要征求舉報人意見。讓企業家感到有地方反映問題,有政府能幫企業解決問題。”趙連生說。
接受投訴,暗訪調查,公開曝光,問責處理,這成了新機構的“四大利器”。
針對投訴,營商局有針對性地對接,然后實地考察,找具體涉事部門和地方政府聽取情況。今年6月13日至8月31日,營商局對鞍山、撫順、本溪等9個市和省環保廳、交通廳、國土廳等15個單位貫徹落實《條例》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檢查組對每個地區進行為期10天左右的駐扎檢查。”營商局綜合處處長李愛水介紹,檢查組進駐后,採取明察暗訪、個別談話、問卷調查、企業家座談等方式開展專項檢查,公開投訴電話和來信來訪地址,對照《條例》逐條逐項檢查貫徹落實情況。
曝光典型 啟動問責
檢查不是走過場,問題不能捂著蓋著
內部通報千次,不如公開曝光一次,這是營商局負責人的真實體會。
今年6月14日,營商局點名曝光了一批“破壞營商環境典型案例”,“沈陽市和平區政府執法局長期租用企業商業用房,拒不支付房租。經督辦,和平區政府在整改方案中承諾3個月內解決,但承諾到期后,和平區政府未履行承諾。”其他曝光的還有,對涉企行政事業性項目亂收費,辦証過程中互相推諉……曝光后,企業反映的問題很快得到解決。
“要得到企業信任,必須把解決具體問題放在首位,讓企業感受到檢查不是走過場。”營商局副局長趙榕說。今年6月,營商局通過暗訪發現,營口市鱍魚圈區蘆屯鎮一戶企業十幾年前就交了土地出讓金,但由於當時沒有指標,政府始終沒給企業辦土地証。經核實和協調,區政府和鎮政府很快拿出了解決方案,列出具體流程,明確了責任人和解決時限。
“把條例落到實處,需要一個過程。成立伊始,我們就抓反面典型,對不能及時解決的,公開曝光。我們不怕亮丑,不怕有壓力,如果問題掩著捂著蓋著,企業和老百姓就感受不到營商環境的改善。”趙連生說。
截至目前,遼寧全省開展專項整治752批次,共對628個營商環境案例啟動了問責機制,黨紀政紀處理306人。
嚴查個案 更要治本
如果一個縣10天能完成審批,其他縣也能做到
在基層檢查時,趙連生發現,審批時限的彈性很大。像不動產登記審批,有的地區時限是30天,有的20天,有的10天。“這反映了我們營商環境遠不達標。如果一個縣10天能完成,其他縣應該也能做到。”趙連生說,他們據此建立標准,如果超過10天,就認定違反營商環境建設要求。
“我們從個案中尋找普遍性規律性,治標也要治本﹔通過曝光和整治,把問題盡快鏟除。”趙連生還舉例,他們通過基層調研,發現有多個部門執法、重復執法情況,現在正研究制定辦法,能否變為綜合執法、一個部門執法,對企業的檢查要制定年度計劃,報法制辦備案批准。
一年多雷霆出擊,遼寧各市也在全力部署落實。沈陽在提出打造國際化營商環境的目標后,按照世界銀行的標准,營商水准由190多個經濟體中第九十多位提高到了第七十四位。
今年前三季度,遼寧新增注冊企業近13萬家,同比增幅在30%以上﹔前10個月,全省引進內資3030億元,同比增長29.6%﹔實際利用外資43億美元,同比增長超80%﹔前10個月一般預算收入增長超8%,超過了同期目標。
《 人民日報 》( 2017年11月27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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