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2017年11月05日05:23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第八十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於2017年11月4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17年11月4日
第八十一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十一部法律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於2017年11月4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17年11月4日
第八十二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於2017年11月4日的決定:
免去郭聲琨兼任的公安部部長職務﹔
任命趙克志為公安部部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17年11月4日
《 人民日報 》( 2017年11月05日 04 版)
(責編:馮粒、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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