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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受到尊重和保護

馬品彥 於尚平
2017年06月02日04:52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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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信仰自由是一項基本人權。新疆是一個多民族多宗教地區,信教公民所佔比例較大,依法尊重和保護信教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權利,是新疆人權事業發展進步的重要內容和重要體現。2017年6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的《新疆人權事業的發展進步》白皮書對此做了充分論述,真實反映了新疆人權事業發展進步和理念創新。

  回顧新疆歷史,宗教曾是剝削階級利用的工具。統治者為維護其統治,總是利用權力強制推行某一宗教,壓制其他宗教,各族人民根本享受不到宗教信仰自由權利。“一唱雄雞天下白,萬方樂奏有於闐。”新中國成立后,隨著社會主義制度的建立以及宗教民主制度的改革、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全面落實,新疆宗教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展現了全新的面貌,各族人民第一次真正享受到了宗教信仰自由權利。

  《新疆人權事業的發展進步》白皮書中鮮明透露,在今天的新疆,宗教信仰自由從法律上得以保障,在社會生活中受到尊重保護。宗教信仰自由作為公民的一項基本人權,被國家憲法予以確認。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2004年國務院頒布的《宗教事務條例》和2014年新疆制定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宗教事務條例》,都體現了這一憲法精神。在新疆,信仰或不信仰宗教,信仰這種宗教或那種宗教,完全由公民自主選擇,任何組織、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干涉,侵犯公民宗教信仰自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對宗教事務進行依法管理,是中國政府的職責所在,也是世界各個國家的通行做法。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首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享受宗教信仰自由權利的同時,也必須遵守法律法規,遵從政府管理。《新疆人權事業的發展進步》白皮書對此理念做了充分表達,並明確指出,依法加強宗教事務管理,切實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權利。為遏制境內外敵對勢力利用宗教從事的非法宗教活動,切實保護合法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權利,新疆注重依法加強宗教事務管理,早在1994年就出台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宗教事務管理條例》,這是當時全國省一級地方中第一個出台此類條例的。另外,新疆在探索中還先后頒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宗教活動場所管理暫行規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宗教活動管理暫行規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宗教職業人員管理暫行規定》。為適應新形勢新任務,2015年新疆實施《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宗教事務條例》。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務過程中,新疆還注重規范行政管理部門的行政行為。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宗教事務依法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新疆迄今沒有公民因為正當信仰宗教而被懲處。

  《新疆人權事業的發展進步》白皮書還客觀真實地向國際社會展示了新疆在尊重和保護信教公民政策和理念上的豐富和創新,在過去強調依法管理的基礎上,突顯管理與服務並重理念,努力滿足信教群眾正常宗教需求。近年來,新疆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務的同時,更加注重以人為本的理念,不斷積極穩步拓寬信教公民正確掌握宗教常識的合法渠道。在新疆穆斯林群眾的齋月期間,穆斯林群眾封齋或不封齋完全是個人的私事,自行決定,不受干涉。各地加強服務保障,確保齋月期間各項宗教活動有序進行。為保障順利完成朝覲功課,新疆實行有組織有計劃的朝覲政策。自1996年以來,每年安排包機組織信教群眾前往沙特阿拉伯麥加朝覲,政府對朝覲人員的醫療、翻譯等給予資助,並做好隨團服務保障。截至目前,已翻譯出版發行維吾爾、漢、哈薩克、柯爾克孜等多種文字版的《古蘭經》《布哈裡聖訓實錄精華》等宗教經典書籍,編輯發行《新編臥爾茲演講集》系列及《中國穆斯林》雜志。出版發行佛教、基督教等宗教經典。僅2014年至2015年,新疆發行民族文字版的伊斯蘭教類出版物43種100萬余冊,其中新版維吾爾文《古蘭經》23萬余冊、《伊斯蘭教基礎知識讀本》2.9萬余冊。中國伊斯蘭教協會網站專門開設維吾爾語網頁。新疆伊斯蘭教協會成立《新疆穆斯林》雜志社,創辦維吾爾、漢、哈薩克三種文字版雜志,免費發放給清真寺和教職人員﹔開辦維吾爾、漢兩種文字版的“新疆穆斯林網”網站。宗教團體舉辦信教公民宗教知識、禮儀培訓班,滿足信教公民學習和了解宗教知識的願望。

  宗教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系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依法保障宗教團體合法權益也是尊重保護宗教信仰自由的具體表現。這些年來,新疆各級黨委政府大力幫助和支持宗教團體自身建設,幫助宗教團體改善條件,支持宗教團體發揮作用。同時,還不斷完善培訓體系,積極鼓勵和支持各宗教團體開辦培養宗教教職人員培訓班,培養后備宗教教職人員。堅持舉辦各類政策法規學習班,幫助他們了解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規、基本觀點和基本政策。結合新疆各宗教實際,開展創建“五好宗教活動場所”“和諧寺觀教堂”活動,不斷提升宗教團體自我管理水平。另外,各級政府經常組織教職人員赴內地學習交流,開闊視野,提升素養。2014年,政府投資2.58億元,對新疆伊斯蘭教經學院進行擴建,2017年投入使用后辦學規模從280人逐步增加到1000人。自治區加大改進清真寺公共服務力度,有序推進清真寺“七進兩有”,逐步改善清真寺和宗教活動條件。近年來連續提高宗教人士待遇,加強保護關愛力度,使廣大宗教人士和信教群眾切實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與溫暖。對上述內容,《新疆人權事業的發展進步》白皮書都有充分展現,再次向國際社會如實描述這些年來宗教團體合法權益在新疆得到依法保障的客觀情況。

  在堅持宗教獨立自主自辦、相互尊重、平等友好的基礎上,積極與世界各國宗教組織進行交往交流,是我國開展對外宗教交流的一貫主張。新中國成立以來,對所有尊重中國主權、尊重中國宗教獨立自主自辦原則的外國宗教組織和個人,新疆各級政府和人民始終持開放和歡迎態度。本次《新疆人權事業的發展進步》白皮書就專門介紹了新疆在積極開展對外宗教交流方面取得的成效。這是從另外一個角度再次向國際社會展示新疆信教公民依法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權利的真實表現。近些年來,新疆宗教界代表多次參加國際學術交流會和研討會,教職人員和宗教院校學生多次在國際上舉辦的《古蘭經》誦讀比賽中獲獎。2001年以來,先后選派70多名經學院校學生和教職人員赴埃及、巴基斯坦等國高校留學深造。組織有宗教界人士參加的出訪團多次赴國外訪問交流,向國際社會介紹新疆經濟社會發展、宗教信仰自由狀況,增進相互了解和友誼,收到了良好的外宣效果。

  宗教極端主義是威脅世界和平與發展的毒瘤。受各種復雜因素影響,新疆深受宗教極端主義危害。近些年來,新疆宗教極端勢力歪曲宗教教義,蠱惑蒙騙公眾,強迫他人接受宗教極端思想,大肆制造暴恐活動,殘害包括宗教人士和信教公民在內的各族無辜群眾,嚴重危害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破壞宗教和睦與社會和諧,影響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面對這一問題,新疆深入開展了“去極端化”工作。《新疆人權事業的發展進步》白皮書也向國際社會展示,在新疆依法遏制和打擊宗教極端,是為了更好維護信教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權利。在中央“依法治疆,團結穩疆,長期建疆”治疆方略和“保護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極端、抵制滲透、打擊犯罪”基本原則的指引下,經過幾年的努力,新疆的“去極端化”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基本遏制了宗教極端主義滲透蔓延的態勢,同時也對國際社會“去極端化”及防范打擊恐怖主義,對維護世界和平與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總之,在今天的新疆,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了全面貫徹落實,各族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權利得到了充分的尊重和保障,這是過去任何一個歷史時期都無法比擬的。

  (作者單位:新疆社會科學院) 


  《 人民日報 》( 2017年06月02日 10 版)
(責編:袁勃、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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