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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友東談知識產權侵權:建議確立科學合理的賠償額度認定機制

2017年03月11日15:32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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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3月11日電 今日下午,全國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多名政協委員就有關議題作大會發言。

會上,全國政協委員、民進中央秘書長高友東作了題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讓創新者吃下“定心丸”》的發言。高友東建議確立科學合理的賠償額度認定機制。高友東指出,知識產權侵權賠償過低與賠償額度認定難有關,其原因之一就是賠償認定未能借鑒專業化的無形資產評估方法,無法保証認定的科學性。建議採用市場價值評估法來確定賠償數額。針對惡意侵權者或反復侵權者,建議適用兩倍到三倍的高額損害賠償,迫使他們或破產,或回歸正常的市場競爭。

發言全文如下: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人心是最大的政治”。關系到人心向背的產權保護制度,不僅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石,更是社會穩定的基石。有恆產者有恆心。要有恆產,先有恆法﹔無恆法,則無恆產,更無恆心。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就是一部“恆法”,對於穩定社會預期、增強全民族的信心具有重要作用。

“產權”概念內涵豐富,“知識產權”是其中重要方面。在倡導“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今天,知識產權制度對創新的保護作用日益凸顯。近年來,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取得了較大進步,但保護效果與創新者的期待仍存在較大差距。

現實中,“贏了官司丟了市場”“貼錢維權”的事情屢見不鮮,嚴重挫傷了創新者的積極性。有調研指出,我國97%以上的專利、商標侵權案和79%以上的著作權侵權案,平均賠償額分別僅為8萬、7萬和1.5萬,訴求比例不到35%,而2015年美國專利訴訟賠償的中位數高達1020萬美元。相比之下,我國知識產權損害賠償過低問題非常明顯。某網站未經許可上傳中新網稿件,每篇被侵權稿件的經濟賠償為100元到500元不等,絕大多數為200元,而中新網為每篇稿件支付的律師費則有2000元之多。有人因此感慨:“這到底是保護創作還是鼓勵侵權?這幾乎等於以低價買許可!”

造成以上問題的主要原因,就是侵權違法成本過低。我國對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制裁出“手”不狠、下“藥”不猛。與國外“傾家蕩產”式處罰和“限制自由”式治罪相比,我國的制裁只是“動其皮毛”,未“傷其筋骨”,因而不但不能遏止侵權行為,反而助長了侵權者的囂張氣焰。知識產權“侵權易、維權難”,已經成為知識產權保護的核心問題和制約知識產權運用的瓶頸。為此,我們建議:

一是確立科學合理的賠償額度認定機制。知識產權侵權賠償過低與賠償額度認定難有關,其原因之一就是賠償認定未能借鑒專業化的無形資產評估方法,無法保証認定的科學性。建議採用市場價值評估法來確定賠償數額。針對惡意侵權者或反復侵權者,建議適用兩倍到三倍的高額損害賠償,迫使他們或破產,或回歸正常的市場競爭。

二是進一步提升知識產權保護法治化水平。優化行政執法和司法保護兩條途徑的互補與銜接,形成合力,協調好行政和司法在處理同一侵權糾紛時的關系,避免對同一糾紛重復處理或者矛盾處理。統一執法標准,統一行政機關與法院對証據的收集程序、認定標准和証明力的認定要求,實現民事証據、行政証據與刑事証據之間的有機銜接。從法律層面對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做出明確規定,確保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要發揮知識產權行政執法監管快速、便捷、主動的優勢,提升知識產權執法的效率。

三是加快知識產權信用體系建設。建立知識產權信用標准,將侵權行為納入社會信用評價體系。盡快建立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將故意侵犯知識產權行為與企業和個人的信譽、獎勵、融資、評審等挂鉤,形成黑名單,從而提高侵權代價,降低維權成本,形成“守信者一路暢通,失信者寸步難行”的創新創業和營商環境。

創新是一個民族發展的靈魂。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唯創新者進,唯創新者強,唯創新者勝。創新型國家建設需要千千萬萬個“創新者”,他們是國家的寶貴財富。他們的創新熱情需要用心呵護,他們的辛勤果實更需要切實保護。我們要以更加堅定的決心、更有效的手段,堅決保護好創新者的合法權益,讓創新者吃下“定心丸”,在全社會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生動局面。

(責編:尹深、李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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