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的說明
受中央政治局委托,現在,我就《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起草的有關情況向全會作說明。
今年2月,中央政治局決定,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問題,制定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修訂《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成立文件起草組,由我擔任組長,劉雲山、王岐山同志任副組長,有關部門和地方負責同志參加,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領導下進行工作。
一、關於文件稿起草的幾點考慮
在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和“三嚴三實”專題教育中,不少同志建議結合新的形勢,制定一個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的文件。
2014年1月12日,我在給劉雲山、王岐山同志的批示中指出:“1980年制定的《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對於當時恢復和健全黨內民主、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嚴肅黨的紀律、促進黨的團結,實現政治上、思想上、組織上、作風上的撥亂反正,實現全黨工作中心的轉移,發揮了重要歷史作用。當前,《准則》對我們嚴肅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弘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仍具有重要現實指導意義。”“30多年來,形勢任務和黨內情況發生了很大變化,黨的建設既積累了大量新成果新經驗,又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請你們考慮是否適當時機由中央就新形勢下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作出一個決定,提出新的要求。”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自2003年12月31日頒布施行以來,對加強黨內監督、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發揮了積極作用。同時,隨著形勢任務發展變化,條例與新實踐新要求不相適應的問題顯現出來。形勢發展需要我們對條例進行修訂,圍繞責任設計制度、圍繞制度構建體系,強化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的監督,做到責任清晰、主體明確,制度管用、行之有效。
一段時間以來,圍繞制定准則、修訂條例,有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14年,由有關方面同志參加的工作小組就加強黨內政治生活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形成了初步成果。根據中央紀委五次、六次全會關於健全黨內監督制度的要求,中央紀委機關先后召開7次專題會議,研究黨內監督條例修訂工作。
這些前期研究形成了一些重要成果,中央政治局綜合分析,決定用一次中央全會專題研究這個問題。主要有以下幾方面考慮。
第一,這是完善“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需要。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從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戰略高度,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把握我國發展新特征確定的治國理政新方略,是新的時代條件下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戰略抉擇。
幾年來,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相繼就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行了專題研究,這次六中全會再以制定修訂兩個文件稿為重點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就都分別通過一次中央全會進行了研究和部署。這是黨中央根據“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對全會議題的一個整體設計。
第二,這是深化全面從嚴治黨的需要。全面從嚴治黨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抓黨的建設的鮮明主題。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關鍵在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新的歷史條件下,我們要更好進行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就必須以更大力度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切實把黨建設好、管理好,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增強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
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都是新形勢下加強黨的建設十分重要的課題,也是我們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我們黨抓黨的建設,很重要的一條經驗就是要不斷總結我們黨長期以來形成的歷史經驗和成功做法,並結合新的形勢任務和實踐要求加以創新。因此,有必要通過六中全會,對近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從嚴治黨的理論和實踐進行總結,看哪些經過實踐檢驗是好的,必須長期堅持﹔哪些可以進一步完善並上升為制度規定,以黨內法規的形式固化下來﹔哪些需要結合新的情況繼續深化。所以,黨中央決定同時制定准則、修訂條例,這是著眼於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相結合的一個重要安排。
第三,這是解決黨內存在突出矛盾和問題的需要。在長期實踐中,黨內政治生活狀況總體是好的,但一個時期以來,也出現了一些亟待解決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主要是:在一些黨員、干部包括高級干部中,理想信念不堅定、對黨不忠誠、紀律鬆弛、脫離群眾、獨斷專行、弄虛作假、庸懶無為,個人主義、分散主義、自由主義、好人主義、宗派主義、山頭主義、拜金主義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問題突出,任人唯親、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現象屢禁不止,濫用權力、貪污受賄、腐化墮落、違法亂紀等現象滋生蔓延。特別是高級干部中極少數人政治野心膨脹、權欲熏心,搞陽奉陰違、結黨營私、團團伙伙、拉幫結派、謀取權位等政治陰謀活動。這些問題,嚴重侵蝕黨的思想道德基礎,嚴重破壞黨的團結和集中統一,嚴重損害黨內政治生態和黨的形象,嚴重影響黨和人民事業發展。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徐才厚、令計劃等人嚴重違紀違法案件,不僅暴露出他們在經濟上存在嚴重問題,而且暴露出他們在政治上也存在嚴重問題,教訓十分深刻。這就使我們認識到,要解決黨內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問題,必須把黨的思想政治建設擺在首位,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我說過:“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須有一個良好政治生態。政治生態污濁,從政環境就惡劣﹔政治生態清明,從政環境就優良。政治生態和自然生態一樣,稍不注意,就很容易受到污染,一旦出現問題,再想恢復就要付出很大代價。”
黨內監督是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保障。長期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黨內監督,採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顯著成績。同時,也出現一些突出矛盾和問題,主要是一些地方和部門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一些黨員、干部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鬆弛,一些黨組織和黨員、干部不嚴格執行黨章,漠視政治紀律、無視組織原則。一個時期以來黨內發生的種種問題,與管黨治黨寬鬆軟有密切關系。全面從嚴治黨,必須從根本上解決主體責任缺失、監督責任缺位、管黨治黨寬鬆軟的問題,把強化黨內監督作為黨的建設重要基礎性工程,使監督的制度優勢充分釋放出來。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把全面從嚴治黨緊緊抓在手上,採取一系列新的舉措加大管黨治黨力度,堅持正風肅紀、標本兼治,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著力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體制機制,層層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著力解決黨內存在的突出問題,黨內政治生活出現許多新氣象,黨內政治生態明顯好轉,全黨全社會高度認同。
同時,我們也清醒地看到,雖然黨內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很多得到了有效解決,但一些問題依然存在,一些問題解決得還不徹底,一些問題還可能再冒出來,必須繼續努力,不斷從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作風上、制度上防范和解決黨內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特別是要看到,新的歷史條件下,國際國內形勢發生了很大變化,我們黨面臨的執政環境和執政條件發生了很大變化,黨面臨的“四大考驗”、“四種危險”是長期的、復雜的、嚴峻的。要把黨內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解決好,要有效化解黨面臨的重大挑戰和危險,很重要的一條就是要完善規范、健全制度,扎緊制度的籠子,既使已經發生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得到更加深入有效的解決,又有效防范新的矛盾和問題滋生蔓延、有效防范已經解決的矛盾和問題反彈復發。
總之,面對新的形勢和任務,制定一個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修訂黨內監督條例,時機成熟、條件具備,要求迫切,意義重大。
二、關於文件稿起草過程
今年3月1日,黨中央發出《中共中央關於對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研究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問題、修訂〈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征求意見的通知》。文件起草組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文件起草工作正式啟動。
這次征求意見,從反饋的情況看,各地區各部門各方面認為,黨中央決定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問題並制定修訂相關文件,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強決心和歷史擔當,體現了全黨的共同心聲,對解決黨內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大家認為,新形勢下開展嚴肅認真的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既要繼承和發揚我們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優良傳統和基本規范,又要結合新的形勢和任務,在黨內政治生活和黨內監督的內容范疇、方向目標、原則要求、方法途徑等方面與時俱進,推動黨內政治生活和黨內監督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
大家就新形勢下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提出了許多很好的意見和建議。文件起草組在起草過程中,充分考慮、認真吸收了大家的意見和建議。
在8個月時間裡,文件起草組開展專題調研,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反復討論修改。其間,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召開3次會議、中央政治局召開2次會議分別審議文件稿。8月初,文件征求意見稿下發黨內一定范圍征求意見,包括征求黨內部分老同志意見,還專門聽取了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負責人和無黨派人士意見。
從反饋的情況看,各地區各部門各方面對准則稿和條例稿給予充分肯定,認為兩個文件稿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黨章為根本遵循,深刻總結黨的建設歷史經驗,直面當前黨內政治生活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圍繞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提出明確要求,圍繞加強黨內監督作出具體規定,為新形勢下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提供了根本遵循。
大家認為,兩個文件稿最鮮明的特點就是繼承和創新的有機統一,既深入總結了我們黨在加強自身建設方面的經驗和教訓,繼承和發揚了我們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制度規定和優良傳統,又全面總結了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生動實踐,對全面從嚴治黨的理論和實踐創新成果進行了集納,並深入分析新形勢下黨的建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針對當前黨內政治生活和黨內監督存在的薄弱環節提出了明確措施,形成了新的制度安排,順應了新形勢新任務對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的要求。
大家一致認為,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確立和維護黨的領導核心,是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願望,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提高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的迫切要求,是保持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正確方向的根本保証。
大家還認為,黨中央就兩個文件稿在黨內一定范圍征求意見,是充分發揚黨內民主、集中全黨智慧的體現,是我們黨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優良作風的體現。文件稿主題鮮明、思路清晰,內容豐富、重點突出,措施有力、務實管用,思想性、指導性、操作性都很強。文件稿經全會審議通過后,對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全面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對更好進行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在這次征求意見過程中,各地區各部門各方面對兩個文件稿提出了許多好的意見和建議,據統計共提出1955條修改意見,扣除重復意見后為1582條,其中原則性意見354條、具體意見1228條。黨中央責成文件起草組認真梳理和研究這些意見和建議。文件起草組對兩個文件稿作出重要修改。
三、關於文件稿起草的原則和基本框架
在文件稿起草過程中,文件起草組著力把握以下原則。
一是繼承和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寶貴經驗,著力貫徹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反映黨中央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新經驗新舉措,並結合新的實踐提出新觀點新舉措,體現時代性、創新性。突出全面從嚴治黨這個主題,增強黨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明確新形勢下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的方向、目標、原則、任務、舉措,以嚴的要求、嚴的標准、嚴的措施推動全黨增強從嚴治黨意識、落實管黨治黨責任。
二是堅持以黨章為根本依據,突出尊崇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著力把黨章關於黨內政治生活和黨內監督的要求具體化,把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近年來黨中央出台的重要文件和黨內法規中關於黨內政治生活、黨內監督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系統化,推動黨內政治生活和黨內監督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
三是堅持問題導向,聚焦黨內政治生活和黨內監督存在的薄弱環節,著力圍繞理論、思想、制度構建體系,圍繞權力、責任、擔當設計制度,推動解決黨內政治生活庸俗化、隨意化、平淡化和黨內監督制度不健全、覆蓋不到位、責任不明晰、執行不力等問題。
四是堅持統籌協調,加強頂層設計和系統謀劃,著力處理好新准則、新條例和老准則、老條例以及其他黨內法規的關系,做到既一脈相承又與時俱進。堅持必要性和可行性相統一,既從政治上對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提出原則性要求,又針對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不搞面面俱到。
准則稿分三大板塊、12個部分:第一板塊是序言,屬於總論,闡述黨內政治生活的重大作用和歷史經驗、存在的突出問題、面臨的形勢任務以及新形勢下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性緊迫性,提出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的目標要求。
第二板塊是分論,是主體部分,圍繞堅定理想信念、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嚴明黨的政治紀律、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發揚黨內民主和保障黨員權利、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保持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12個方面分別提出明確要求、作出具體規定。
第三板塊是結束語,主要講加強組織領導和督促檢查、高級干部帶頭示范,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條例稿共8章、47條,也分三大板塊:第一章是總則,構成第一板塊,列了9條,主要明確立規目的和依據,闡述黨內監督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監督內容、監督對象、監督方式以及強化自我監督、構建黨內監督體系等重要問題。
第二章至第五章構成第二板塊,是條例的主體部分,列了27條,分別就黨的中央組織、黨委(黨組)、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這四類監督主體的監督職責以及相應監督制度作出規定。其中,將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單設一章,是對現行條例的突破,體現黨中央以身作則、以上率下。
第六章至第八章構成第三板塊,列了11條,分別就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整改和保障、附則等作出規定。條例沒有對中央部委和地方黨委制定實施細則作出授權規定,體現全黨必須一體執行,防止搞變通、打折扣。
四、需要重點說明的兩個問題
第一,關於新准則稿和1980年准則的關系。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我們黨總結黨內政治生活正反兩方面經驗特別是“文化大革命”的慘痛教訓,於1980年制定了《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這個准則,在“文化大革命”結束后的那個特殊時期,對實現政治上、思想上、組織上、作風上的撥亂反正和全黨工作中心的轉移,促進黨內的團結統一、保証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980年准則,既對當時黨內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提出了解決的辦法,又對黨在長期實踐中取得的寶貴經驗進行了歸納,是對馬克思主義建黨理論的豐富發展,具有開創性意義,其主要原則和規定今天依然適用。比如,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目標和基本准則,關於堅持黨的政治路線和思想路線,關於堅持集體領導、反對個人專斷,關於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嚴格遵守黨的紀律,關於堅持黨性,關於要講真話、言行一致,關於發揚黨內民主、正確對待不同意見,關於保障黨員權利不受侵犯,關於接受黨和群眾的監督、不准搞特權,等等。這些都要繼續堅持。
為什麼還要制定一個新准則呢?黨中央的考慮是,1980年准則雖然至今仍然具有重要指導意義,但由於這個准則針對的是當時的歷史條件和主要矛盾,現在黨內出現的一些突出矛盾和問題當時尚未遇到,而當時比較突出的一些矛盾和問題現在已經不突出了。黨的十八大和修訂通過的黨章以及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對新形勢下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有關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但比較原則,需要具體化。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近年來制定的一系列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不少涉及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問題,但比較分散,需要系統化。
“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新形勢下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既要堅持過去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規定,也要結合新的時代特點與時俱進,拿出新的辦法和規定。我們制定和頒布新准則,不是要替代1980年准則,而是要在堅持其主要原則和規定的基礎上,針對新情況新問題作出新規定。本著這一精神,在文件稿起草過程中,我們重申了1980年准則的主要原則和規定。新老准則相互聯系、一脈相承,都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黨內政治生活必須遵循的。
第二,關於以高級干部為重點。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是對全黨提出的要求,也是全黨的共同任務。同時,准則稿、條例稿都強調以高級干部為重點,主要考慮是加強黨的建設必須抓好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而抓好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的組成人員是關鍵。把這部分人抓好了,能夠在全黨作出表率,很多事情就好辦了。因此,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必須首先從這部分人抓起。
基於這樣的考慮,我們在起草兩個文件稿過程中,著重把高級干部突出出來。比如,准則稿第一部分就強調,新形勢下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重點是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關鍵是高級干部特別是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高級干部特別是中央領導層組成人員必須以身作則,模范遵守黨章黨規,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持不忘初心、繼續前進,堅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為全黨全社會作出示范。准則稿中需要對高級干部提出要求的也都作了強調。准則稿結尾時進一步強調,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要從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做起。高級干部要清醒認識自己崗位對黨和國家的特殊重要性,職位越高越要自覺按照黨提出的標准嚴格要求自己,越要做到黨性堅強、黨紀嚴明,做到對黨始終忠誠、永不叛黨。
條例稿也對中央層面提出了專門要求。比如,專門就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單設一章,強調中央委員會成員必須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發現其他成員有違反黨章、破壞黨的紀律、危害黨的團結統一的行為應當堅決抵制,並及時向黨中央報告﹔中央政治局每年召開民主生活會,進行對照檢查和黨性分析,研究加強自身建設措施﹔中央政治局委員應當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自覺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會,如實向黨中央報告個人重要事項,帶頭樹立良好家風,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約束﹔對中央政治局委員的意見,署真實姓名以書面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向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或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反映,等等。
准則稿最后提出要制定高級干部貫徹落實本准則的實施意見,指導和督促高級干部在遵守和執行黨內政治生活准則上作全黨表率。這項工作正在進行。
在征求意見過程中,一些地方和單位建議,把准則稿搞成條例那樣的體例。我們考慮,准則在黨內法規體系中位階比較高,僅次於黨章。這次制定的准則,是一個思想性、政治性、綜合性很強的文件,要總結我們黨長期以來在開展黨內政治生活方面形成的寶貴經驗和基本規范,闡明黨關於開展嚴肅認真的黨內政治生活的原則和立場,有很多問題需要講講道理。做到這些,用條例那樣的體例是難以容納的。至於涉及的一些具體規定,有些黨內有關法規已經明確了,有些要進一步在今后其他有關法規的制訂中貫徹落實。現在的准則稿同1980年准則風格是一致的。
(新華社北京11月2日電)
《 人民日報 》( 2016年11月03日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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