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証合一10月起全國推行
2016年07月31日05:15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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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7月30日電 (記者林麗鸝)五部門日前公布《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五証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確保從今年10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推行“五証合一”改革。
《通知》要求,在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以下統稱“企業”)“三証合一、一照一碼”的基礎上全面實行“五証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即在整合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証和稅務登記証的基礎上,繼續整合社會保險登記証和統計登記証,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社會保險登記証和統計登記証不再另行發放。
“五証合一”改革過渡期至2018年1月1日截止,此前原發証照繼續有效,過渡期結束后一律使用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未換發的証照不再有效。
《 人民日報 》( 2016年07月31日 02 版)
(責編:王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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