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檢察
給企業一劑“降壓靈”(法治頭條·服務經濟發展③)
2015年12月30日,浙江省臨海市法院迎來了一群特殊的旁聽者——華海藥業的90名中高層管理人員和在職員工。原來,華海藥業行政主管高某多次向廣告公司索取好處費被查處。華海藥業副經理李博帶著部分員工前來旁聽,給大家“上上課、敲敲警鐘”。
查處公司“蛀虫”,建議員工前來旁聽……這一系列動作中,臨海檢察院都參與其中。
近年來,浙江省檢察院在保障和促進非公有制企業健康發展中著墨甚多,給了企業一劑“降壓靈”、一粒“定心丸”。
消滅非公企業“蛀虫”,預防職務犯罪
作為民營經濟大省的浙江,非公經濟貢獻著60%的稅收,70%的GDP。而在發展中,有的非公企業卻不得不“吞下”因員工“不守規矩”而形成的苦果——商業賄賂、職務侵佔、挪用資金、侵犯知識產權……面對“蛀虫”,許多非公企業往往束手無策。而檢察機關與民營企業開展檢企共建,有助於從源頭預防職務犯罪。
2011年,省檢察院查處了一批發生在國有資產處置過程中的、多名公職人員受賄的窩串案。“這是一起典型的‘圍獵’國家工作人員的案例,暴露出公職人員利用職權行賄受賄的內幕。”浙江省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處處長張友寶說。
多年來,檢察院更多的是圍繞著國家工作人員開展預防工作,措施方法也日趨完善,但作為賄賂犯罪的源頭,如何有效預防行賄犯罪開展較少。浙江省檢察院發現,要從根本上遏制腐敗,必須加強對行賄犯罪的源頭治理。
建立預防約談機制,深入企業定期宣講
華海藥業高某一案即是檢察機關啟動“預防約談”機制后發現的。2014年,華海藥業的審計部門發現,該分廠廣告支出從每年約20萬元猛增至50萬元。華海藥業隨后將此問題反映至職務犯罪共同預防工作領導小組。
“該小組是市檢察院和華海共同協商后成立的。”臨海檢察院副檢察長王甫興說,接到企業反映,小組隨即啟動“預防約談”機制,很快發現高某有重大嫌疑。
“有檢察官監督,‘老鼠’自然心存忌憚。”李博說。在華海藥業的建議下,檢察院干警還直接參與企業重大基建工程和採購項目招投標現場監管。公司的職務違法違紀問題大大減少。
協助做好普法教育,是檢察院服務非公企業的一項重要任務。2月初,東陽市的橫店集團在市檢察院的指導和協助下,照例舉行表彰暨法紀教育大會,既宣揚正面典型,又以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干部員工。“有了檢察官現場說法,普法教育會更加深入人心。”橫店集團副總裁厲國平說。
在永康市,市檢察院與部分公司建立長期的職務犯罪預防宣講合作關系,將職業道德教育和職務犯罪預防課程列入公司外派員工必修培訓課程。
浙江省檢察機關預防部門在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開展了職務犯罪預防工作,企業的普法宣傳、聯合開展預防調研等工作已經步入常態化軌道。
開展中介組織調查,營造法治發展環境
幾年前,寧波市北侖區環衛處原處長胡偉國將一項路段景觀改造的招標代理交給某審計事務所來辦。“你們找幾家有資質的單位一起圍標,無論誰中標,都由你承接這項工程。”胡偉國拉來中介組織意圖從中謀利,最后卻東窗事發。
近10年來,浙江中介服務業發展迅速。中介組織在促進市場交易的同時,有的不斷參與職務犯罪案件,嚴重影響著經濟的健康發展。2015年,浙江省檢察機關組織開展了中介組織預防調查,並加強與發改委、信用中心的聯系溝通,充分發揮行賄犯罪檔案查詢作用,協助開展對中介機構進行信用評級等方法,積極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非公經濟組織一旦有行賄等污點行為,會被列入黑名單,影響今后的經營行為。”近日,永康市檢察院舉行了一場警示教育講座,信用評級的“黑名單”使數十家中投標代理公司負責人“心裡一震”。
在諸暨市,信用評級也發揮著重要作用。浙江萬安集團對一項工程進行對外招標。依托浙江省建設的中介機構信用信息平台,集團黨委副書記田紅梅很快就查到擬承接此項招標工程的中介機構的信息。依據信用信息平台上的資質等級、服務時限和信用記錄等信息,一些不符合條件的中介機構被排除在外。
進行風險評估,“暖企”之策獲點贊
“我們是遭受商業秘密侵犯的‘大戶’。”厲國平說。前不久,橫店集團的一名業務員將一款新產品的核心部件圖紙發給了競爭對手,幸好檢察機關及時採取行動,阻止了事態擴大。
“企業有需求,我們要‘親’。但同時也要‘清’,不能越過法律的底線、紀律的底線和道德的底線。”浙江省檢察院負責人說。
近日,浙江省檢察院出台《關於依法保障和促進非公有制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規定,檢察機關要把是否嚴重影響非公有制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作為重要標准。同時,不再對非涉案當事人、非涉案項目和非涉案財務賬冊進行“普遍化”排查、調查和取証。
“《意見》中的兩個‘慎重’、一個‘妥善’給予了寬鬆的法律環境”……4月8日下午浙江省檢察院聯合省工商聯召開服務和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座談會,暖心之策獲得了現場許多民營企業主的認同。
《 人民日報 》( 2016年04月27日 1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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