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虎害”更要查“蠅貪”(監督哨·鏟除“微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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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認為,像我們這樣的‘小螞蚱’,要想在村裡証明自己的能耐,靠個人的發展是不可能的,隻有靠財富。現在看來,這是錯上加錯了,讓我在村裡無臉見人了。”提起被處分一事,雲南省富源縣大河鎮挑擔村委會取谷洞村原小組長郭永懊悔不已。日前,富源縣紀委批准給予郭永開除黨籍處分,並將其作為該縣今年“查蠅貪、除虎害”行動的典型案件,在全縣通報曝光,警示教育。
2015年6月8日,富源縣紀委收到一封署名為“取谷村村民”的舉報信,舉報該村民小組長郭永利用職務便利,進行“雁過拔毛”式貪腐。“芝麻大的權力,也要把它用到極限,竟然連低保戶的錢也敢貪,太肆無忌憚了,必須立即展開調查,若查証屬實,務必從重處分。”聽取匯報后,時任富源縣紀委信訪室主任的楊峰斬釘截鐵地說。
隨著調查組的深入走訪,郭永搞貪腐、不擇手段謀私利的違紀行為被逐一查証核實。2009年,富源遭受百年一遇的大干旱,平時就缺水的取谷洞村更是雪上加霜。為解決村民飲水困難,上級撥給村裡12000元用於建設小水窖。可作為村民小組長的郭永,竟然不顧群眾的疾苦,隻建了一個水窖,將其余的2210元補助款貪污挪用了。2012年,郭永以修建村庄道路名義,通過虛報工程數量,套取“一事一議”上級補助資金3118.6元用於個人花費。同年,郭永還以農村電網改造名義,私自向30戶村民每戶亂籌資300元,收取后,不但不向村民們公開收支情況,還將其中的4300元佔為己有。2014年和2015年,郭永不顧上級政策要求,向本應免交農村合作醫療費的63個低保戶、殘疾人違規收取2820元,並將其佔為己有。
“四起違紀行為所涉金額總共12486元,直接損害了104戶422位群眾的切身利益,其性質和影響惡劣,所以,我們建議給予從重處分。”大河鎮紀委書記張立平說。
【執紀者說】
“蒼蠅”雖小,危害不小。對群眾而言,脫貧攻堅中“蠅貪”“蟻貪”,比“虎害”更有鬧心之堵、切膚之痛。今年我們在全縣大力開展“查蠅貪、除虎害”行動,就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疏堵結合,懲防並舉,著力解決正風反腐“最后一公裡”問題,給群眾更多獲得感。
(雲南富源縣委常委、紀委書記 汪 麗)
《 人民日報 》( 2016年04月19日 1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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