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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醫療保障為主 商業保險為補充

漳州 農民看大病有了雙保險(改革追蹤看落實)

2016年03月30日06:28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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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福州3月29日電 (記者鐘自煒)“沒想到保險金這麼快就批了下來!”不久前,福建漳州金山鎮東建村村民李南平收到通知,自己向中國人保申報的醫療保險金已經到賬,“提交材料后,短短6天就完成賠付!”欣喜的不僅是速度快,還有高比例的報銷金額。李南平算起賬來:在漳州市醫院住院治療腫瘤總費用60240元,以往隻能通過新農合報銷19391元,而這次除了新農合,商業保險還為他報銷了21520元,“新政策下,我自己花費不到2萬元,負擔大大減輕了。”

  讓李南平受益的新政策,正是漳州市於2013年起創新開展的新農合大病補充保險工作。“目前基本醫療保障特別是新農合的籌資水平和保障水平還比較低,大病醫療費用負擔重這一問題在農民身上尤為凸顯。”漳州市政府有關負責人介紹,漳州創新的新農合大病補充保險,就是在全市新農合參保基金中,由政府統一劃出一部分作為大病補充基金,由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工作。“實際上,參加新農合農民無需再次繳納費用,負擔沒有增加,但是多了一道大病保險的商業防護網。”

  實施新農合大病補充保險后,參合群眾補償水平不斷提高、受益面不斷擴大。政策實施三年來,累計提供保險補償金額3.38億元,受益患者達4.4萬人次。看統籌層次:從2013年按照人均17元標准籌集新農合大病補充基金6525.22萬元,到2015年按照人均43元標准籌集新農合大病補充基金16053.37萬元,籌集標准不斷提高、保障能力迅速增強﹔看報銷比例:保險起付線由實施前的1.5萬元下調為9000元,最高賠付比例達80%,年度報銷最高封頂額由改革前的25萬元上升到40萬元﹔看報銷范圍:將惡性腫瘤放化療、重度尿毒症透析等10類可在門診后續治療的重特大門診特殊病種納入大病補充補償范圍,與住院享有同等待遇。“基本醫療保障為主、商業保險為補充”的多層次新農合保障體系下,農民大病醫療費用負擔大大減輕,“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等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 人民日報 》( 2016年03月30日 01 版)
(責編: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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