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印發《指導意見》
積極發揮新消費引領作用 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給新動力
據新華社北京11月23日電 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積極發揮新消費引領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給新動力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全面部署以消費升級引領產業升級,以制度創新、技術創新、產品創新增加新供給,滿足創造新消費,形成新動力。
《指導意見》指出,積極發揮新消費引領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給新動力,是更好滿足居民消費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質量的內在要求﹔是加快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實現經濟提質增效的重要途徑﹔是暢通經濟良性循環體系、構建穩定增長長效機制的必然選擇。
《指導意見》提出4方面具體措施。一是加快推進重點領域制度創新,破除阻礙消費升級和產業升級的體制機制障礙,維護全國統一市場和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加大服務業對內對外開放力度,以事業單位改革為突破口加快服務業發展﹔加強助推新興領域發展的制度保障﹔加快戶籍制度改革,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壯大城鎮消費群體。
二是全面改善優化消費環境,全面提高標准化水平,完善質量監管體系,強化企業主體責任﹔改善市場信用環境,搭建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推進跨地區、跨部門信用獎懲聯動﹔健全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完善和強化消費領域懲罰性賠償制度﹔強化消費基礎設施網絡支撐,加快網絡提速降費,在城市社區和村鎮布局建設共同配送末端網點﹔加快出台增設口岸進境免稅店的操作方法,擴大72小時過境免簽政策范圍,完善和落實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依托中心城市和重要旅游目的地,培育建設國際消費中心。
三是創新並擴大有效供給,引導企業更加積極主動適應市場需求變化,實施企業技術改造提升行動計劃,增加優質新型產品和生活服務等有效供給﹔適度擴大先進技術裝備和日用消費品進口﹔推行企業產品質量承諾和優質服務承諾標志與管理制度,在教育、旅游、文化、產品“三包”、網絡消費等重點領域開展服務業質量提升專項行動﹔實施品牌價值提升工程,培育一批能夠展示“中國制造”和“中國服務”優質形象的品牌與企業。
四是優化政策支撐體系,著眼於發揮制度優勢、彌補市場失靈、引導市場行為,系統調整財稅、金融、投資、土地、人才和環境政策,加強政策協調配合,形成有利於消費升級和產業升級協同發展的政策環境。
《 人民日報 》( 2015年11月24日 0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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