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紀委通報典型案件
“兩個責任”落實不力要雙追責
省地稅局局長紀檢組長被免職
本報武漢7月7日電 (記者田豆豆)湖北省委7日召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推進會,會上通報了7起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的典型案件,在全省領導干部中引起強烈震動。
自己沒做錯事就不會被追責?過去,一些干部存有這種片面觀念。此次通報的7起典型案例中,被問責處理的干部自身均未發現違紀違法問題。
通報顯示:今年4至5月,湖北省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檢查組抽查發現全省地稅系統領導班子成員辦公用房面積超標問題突出,超標率超過60%。去年11至12月,省委巡視組發現全省地稅系統還存在違規修建辦公樓、違規配備公車、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省地稅局黨組對這些問題沒有認真對待,沒有真正整改。湖北省地稅局黨組書記、局長許建國對此應承擔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的責任。許國勇作為湖北省地稅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應承擔落實監督責任不力的責任。2015年6月,許建國被免去省地稅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許國勇被免去省地稅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職務。
因落實“兩個責任”不力被追責的還包括:武漢市洪山區原區委書記劉濤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調離區委書記崗位,時任洪山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楊瓊鵬落實監督責任不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黃石團市委書記禹愛民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襄陽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樊信炳落實監督責任不力被免職等案件。
據悉,湖北省委、省紀委將落實“兩個責任”作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牛鼻子”,曾出台《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意見》,為各個責任主體開出了責任清單,近期還將出台《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追究暫行辦法》,進一步明確責任追究情形及方式。
2014年以來,湖北全省共查處落實“兩個責任”不力問題555個,處理739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461人。此次會議前,湖北省紀委先后對13名黨委(黨組)書記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問題、7名紀委書記(紀檢組長)落實監督責任不力問題進行了處理並公開通報。
《 人民日報 》( 2015年07月08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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