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頭減量、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及全過程監管
廣州標准 可否破解垃圾圍城(走轉改·一線調查)
“不定時定點投放,個人最高或罰200元,單位最多或罰5萬元……”廣州市5月末通過的一紙規定,盡管尚是草案,依然激起了千層浪。無獨有偶,廣州市城管委4月份就“是否同意隨水費一並收取垃圾費”上網征求市民意見,首日投票的結果竟然是146票反對、72票贊成。難怪廣州市市長陳建華表示:“抓垃圾處理工作,不是天下第一難,也是前幾難!”
垃圾分類 創建體系
■利於促進“城市礦產”開發利用,核心在於垃圾的資源利用最大化
據廣州市城管委主任危偉漢介紹,為了破解“垃圾圍城”,近年來,該市在推進垃圾分類的過程中大力探索,大膽嘗試﹔2012年后,更是把垃圾分類處理體系建設作為民生工程和生態文明來推動,初步形成了具有普遍示范意義的垃圾分類“廣州標准”。
為進一步抓好垃圾分類措施的落實工作,廣州市委、市政府連續三年召開3000人大會,總結和部署垃圾分類處理工作:成立了公眾咨詢監督委員會,直接參與廢棄物處理決策﹔明確了“源頭減量、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及全過程監管”各環節的工作內容、部門職責。同時以政府採購社會化服務的形式,在宣傳動員、收集等垃圾分類前端環節引進社會企業,促進社會力量逐步成為垃圾分類工作的推動者和實施者。還出台了國內首部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方面的政府規章《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規定》,制定出台社會動員五年規劃,開展垃圾分類合格社區驗收、學校示范基地以及機關團體示范單位創建工作,引導市民自覺動手垃圾分類,不斷提高垃圾分類參與率和投放准確率。
廣東省環保志願者指導委員會負責人陳彥鴻認為,廣州垃圾分類全流程設計系統化、法制化、精細化,最利於促進“城市礦產”的開發利用﹔以政府購買服務企業運作方式引進第三方服務,核心在於垃圾的資源利用最大化,客觀上保障人力的可持續性﹔“公咨委”則在政府與公眾之間實現互動、互信、互敬﹔垃圾費收取方式則由傳統的“上門收取”變成“捆綁水費征收”,方便了市民,保障了公平,增強了透明,並使收費率提高近一倍。
陳建華表示,廣州已形成“西村模式”“華樂街模式”等垃圾分類本土經驗,從本月10日全市垃圾分類處理大會召開起,將逐個街鎮推廣。逐個街鎮驗收,力爭年底率先通過“國家垃圾分類示范城市”考核驗收,形成具有普遍示范意義的垃圾分類“廣州標准”,最終打造“干淨、整潔、平安、有序”的城市環境。
“定時定點” 配合度低
■試行點沒有落實督導員守點站桶指導檢查、環衛工人二次精細分類等措施
5月25日,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規定(草案)》,主要內容包括源頭減量、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監督考核、法律責任等,但最引關注的是其中一條:單位和個人應該“定時定點投放生活垃圾”,否則,個人最高或罰200元,單位最多或罰5萬元……
據悉,“定時定點”模式最早在越秀區六榕街試行,主要是根據居民生活規律,在樓宇空地定時設置垃圾分類桶,供居民投放分類好的餐廚垃圾和其它垃圾。然而,好景不長。由於沒有落實督導員守點站桶指導檢查,導致居民垃圾分類率低﹔沒有落實環衛工人在桶點進行二次精細分類,導致餐廚垃圾桶裝有其他垃圾﹔沒有落實非投放時間定時投放點不能擺放垃圾桶,直接影響了環境衛生和分類效果。
“公咨委”委員、廣州城市可持續發展研究會副會長郭艷華透露:以某街道5個社區為例,共有居民戶623戶,每天晚上參與生活垃圾“定時定點”分類投放約147戶,參與率僅為23.6%。
在這種形勢下,“罰”便成了不得已而為之的辦法之一,例如,禁止將已分類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運輸,否則對責任主體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於個人,有關負責人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隨意丟棄生活垃圾的,亦可處以200元以下罰款。
收費改革 勢在必行
■“垃圾費捆綁水費征收”操作性強,新收費方案年內或將執行
垃圾收費改革亦備受關注。坊間聽得最多的聲音是:未來廣州垃圾費收費將改為隨水費征收。收費標准既不跟用水量挂鉤,也不跟垃圾量挂鉤,維持目前10元的環境衛生清潔服務費和5元的生活垃圾處理費,加起來還是戶籍人口每月每戶15元。
不過,一旦實施隨水費征收,供水企業需與用水戶重新簽訂合同,其原有的計算機收費系統亦需重新開發,且至少耗時2年,花費500萬元。與此同時,萬一用戶不配合繳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供水企業也不能隨便停止供水,必須先取得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才行。否則,很可能成為新的社會不穩定因素。何況,一些城中村、農村、集體用水戶大多是多人多戶使用一個水表,難以按照垃圾費的征收對象“一網打盡”。
凡此種種,隨水費征收可能遇到的問題多達6大類21個。
此前,主管部門也嘗試過按袋計量的垃圾費收費模式,但產生的處理成本將大大提高,居民每戶每月區區15元的垃圾費根本就是杯水車薪。
“還是捆綁水費好,操作性更強﹔‘按袋計量’行政成本過高。”廣州市城管委負責人對曾經採訪他的本地媒體稱,相關方案今年上半年已上報相關部門核定,年內或將執行。
對此,廣州市城管委進一步解釋:新的收費方式主要是要摒棄落后的上門收費方式,改為更方便的銀行劃賬收費方式,同時也免去了環衛工人上門收費的諸多不便。
《 人民日報 》( 2015年07月04日 0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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