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男,漢族,1962年4月生,上海市人,1984年5月加入中共,1987年7月參加工作,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刑法專業研究生畢業,法學碩士,副教授。現任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北京市委副書記、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市政法委書記,市委黨校校長。
曾任中國人民大學團委書記、共青團北京市委書記。
1998年10月,任北京市密雲縣委書記﹔
2002年6月,任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04年4月,任北京市副市長﹔
2007年5月,任北京市常務副市長﹔
2012年7月,任中共北京市委副書記、市委政法委書記﹔
2012年9月,任中共北京市委副書記、市委政法委書記兼中共北京市委黨校校長、北京行政學院院長﹔
2013年1月,任北京市委副書記、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市政法委書記,市委黨校校長。
(人民網資料,201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