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殺是日本侵華戰爭初期日本軍國主義在中華民國首都南京犯下的大規模屠殺、強奸以及縱火、搶劫等戰爭罪行與反人類罪行。日軍暴行的高潮從1937年12月13日攻佔南京開始持續了6周,直到1938年2月南京的秩序才開始好轉。
    據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和南京軍事法庭的有關判決和調查,在大屠殺中有20萬以上乃至30萬以上中國平民和戰俘被日軍殺害,南京城被日軍大肆縱火和搶劫,致使南京城被毀三分之一,財產損失不計其數。
【幸存者口述証言】
    為了悼念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國主義侵華戰爭期間慘遭日本侵略者殺戮的死難中國同胞,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戰爭罪行,牢記侵略戰爭給中國人民乃至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災難,2014年2月27日,中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決定,將每年的12月13日設立為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