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維護黨的紀律,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有力保証。各級紀委要按照十六屆五中全會的要求,圍繞加強宏觀調控、做好“三農”工作、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環境等一系列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加強監督檢查。認真貫徹“八個堅持、八個反對”的要求,大力弘揚求真務實作風,發揚艱苦奮斗精神,堅決糾正講排場、比闊氣、奢侈揮霍等不良風氣。認真執行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自覺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嚴肅查處學校亂收費和擠佔、挪用、截留教育經費行為。認真清理整頓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亂加價、亂收費等問題。繼續糾正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鎮房屋拆遷、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產中損害群眾利益,拖欠建設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以及面向農民的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等問題。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堅決查處重大事故背后的腐敗問題。認真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堅決糾正不正當交易行為,依法查處商業賄賂案件。適應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需要,研究制定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指導性意見。深入基層,切實改進信訪工作。
第三,運用先進性教育活動中創造的好做法好經驗,深入開展反腐倡廉教育,特別是加強對領導干部的權力觀和政績觀教育,促使黨員干部做到為民、務實、清廉。大力推進廉政文化建設,樹立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道德觀念。嚴格執行“四大紀律八項要求”和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各項規定,繼續查處黨風方面存在的問題。嚴肅組織人事紀律,堅決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促進今年地方各級黨委集中換屆的順利進行。嚴禁違反規定發放津貼補貼等行為,對頂風違紀的要堅決查處。
第四,以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中違反黨紀的案件為重點,嚴肅查辦領導干部濫用權力、貪污賄賂,利用人事權、司法權、審批權謀取私利的案件,以及國有資產嚴重流失的案件。查辦金融、工程承包、土地管理、礦產開發和政府採購等領域的案件。注意查辦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的案件,尤其是發生在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環境保護和社會穩定等方面的失職瀆職案件。對腐敗分子要堅決懲處,決不姑息。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
第五,深入推進從源頭上預防腐敗工作。按照中央的部署,各地及有關職能部門要各負其責,深入推進干部人事制度、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行政審批制度、財政稅收體制、投資體制、金融體制改革。完善並嚴格執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產權交易和政府採購等制度。
第六,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深入推進巡視工作,加大對金融機構的巡視力度,逐步開展對大型國有企業的巡視工作,省(區、市)的巡視范圍要繼續向縣(市、區)延伸。加強紀檢監察機關對派駐機構的統一管理。深入推行政務公開、廠務公開、村務公開及公用事業單位辦事公開。逐步推進黨務公開。完善國有企業監督制約機制,加強國有企業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
全會要求,各級紀委要認真學習江澤民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胡錦濤同志關於反腐倡廉一系列重要指示,在黨委的領導下,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認真完成三項主要任務和五項經常性工作,切實維護黨的紀律。按照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不斷改進工作和作風,自覺接受黨和人民群眾的監督。深入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做黨的忠誠衛士,當群眾的貼心人。 |
各級紀委的三項主要任務和五項經常性工作
黨的十六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了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三項主要任務和五項經常性工作。
這三項主要任務是: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黨的委員會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五項經常性工作是指: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要經常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對黨員領導干部行使權力進行監督﹔檢查和處理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比較重要或復雜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
領導干部必須嚴格執行“四大紀律八項要求”
領導干部必須嚴格遵守的四大紀律是指: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經濟工作紀律和群眾工作紀律。
領導干部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必須遵循的八項要求是指:(1)要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陽奉陰違、自行其是﹔(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獨斷專行、軟弱放任﹔(3)要依法行使權力,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4)要廉潔奉公,不接受任何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不允許他們利用本人的影響謀取私利﹔(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親、營私舞弊﹔(7)要艱苦奮斗,不奢侈浪費、貪圖享受﹔(8)要務實為民,不弄虛作假、與民爭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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