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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進城務工人員生存現狀的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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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人日報實習生林琳 記者陳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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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央綜治委流動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公安部副部長劉金國在中央綜治委2005年第二次全體會議上透露:公安部正在抓緊研究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擬取消農業、非農業戶口的界限,探索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管理制度。同時,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作為落戶的基本條件,逐步放寬大中城市戶口遷移限制。
長久以來,戶籍制度形成的城鄉隔膜使外來務工人員的社會地位處在一個非常矛盾的尷尬境地,他們一隻腳跨入了城市,另一隻腳仍留在農村,同時感受著城市人的白眼和農村人的青睞,中間是城鄉二元戶籍制度的鴻溝。
“家”,父母爹娘、妻兒老小,相互敬重、彼此恩愛,它是生活的“暖房”,精神的寓所,它可以把喜悅帶給每一個親人,可以把悲傷化解為更濃重的親情,不論貧窮還是富有,無論歡喜還是憂愁,“家”以它的親善、包容滋養著每一個家庭成員。
離家的游子猶如一葉孤舟,在人潮的洪流中漂泊,對家的思念與眷戀,對家的期盼與依賴,成為慰藉他們心靈的港灣。“家”,是他們生命的靈魂,是夢牽情系的伊甸園……
“誰不會想要家,可是就有人沒有它,臉上留著眼淚,隻能自己輕輕擦……”這支歌似能唱出今日外來務工人員的心聲。
今天,我們將他們的故事奉獻給讀者。明日,讓我們共同攜起手來為他們營造一個充滿愛意的社會之家。 ──編輯手記
望著鱗次櫛比的高樓大廈和閃爍耀眼的霓虹燈,陳慶忠對這個大都市沒有一點認同感。倒不是因為在他的家鄉也有霓虹燈,而是因為這個有著近20年進城務工經歷的漢子,在幾年前依然遇到過不分清紅皂白就撕掉他們遞上的“暫住証”的城市管理者。“那感覺真的不好,沒有一點尊嚴。”來自江蘇江都市的陳慶忠,日前在位於長安街邊他參與施工的通用國際中心的一間接待室裡與記者面對面談起他的打工生涯。
不管是誰,不管誰問,“你的家在哪兒?”任何人的回答總和一項制度緊緊相連───戶籍。哪怕你在一個城市生活了一生,隻要沒有戶口,你永遠是外鄉人。你不能在這裡登記結婚、成家立業﹔你的娃娃不能和城裡孩子一樣享受平等的教育﹔即使你購買了自己的住房,懷揣的仍是一張“暫住証”﹔你無法享受這座城市的醫療保險﹔你的名字前面永遠有一個限制詞───“外地人”……在一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國度,這些本屬於所有人的權益在某些時候並不能得到法律的有效救濟和社會認可,這就是今日外來務工人員的法律地位和生活現狀。
陳慶忠20年來幾乎經常被類似問題所困擾。這位參與過北京國貿一期、京廣中心等重大工程建設的進城務工人員,最近一次在北京進電影院看電影還是在10年前,“現在電影票太貴了,看不起了。”面對窗外繁華的都市,陳慶忠坦言:“我在這兒絲毫沒有家的感覺,隻是為了生計暫住於此罷了。夜晚外出要擔心執法部門會將你遣送回鄉﹔出門兒坐車要遭售票員和城裡人的白眼﹔干最重的活兒,拿最低的工資,下班后隻能和同宿舍的工友打扑克、下象棋打發日子……”
陳慶忠的嘆息,讓人感慨良深:這座繁華都市裡幾乎每一條道路,每一棟樓房都凝結著外來務工人員的汗水,然而,他們的付出卻始終沒能得到應有的回報,甚至還不斷遭受歧視和諸多不公正。外來務工人員怎樣才能擺脫這些困擾,而造成這些困擾的根本原因究竟又是什麼呢?下面就是他們的故事……生病等死的尤國英
今年10月下旬的一則新聞揪疼了各地受眾的心。當月27日的下午,浙江省台州市殯儀館內發生了令人震驚的一幕:一幫親屬正忙著為躺在擔架上的“死者”穿壽衣,而不能言語的“死者”,手腳尚能動彈,眼角流著眼淚……
“不是我們不想搶救,而是實在沒錢治病,隻好送到這裡等死。”“死者”家屬流著淚如是說。“死者”名叫尤國英,四川人,一名在台州路橋負責清理垃圾的外來務工人員。
10月24日,尤國英因突發腦溢血被送往醫院,3天內花去1萬多元醫藥費。同在路橋打工的家人眼見尤國英的病情沒有明顯好轉,而他們又無法再籌集到醫療費,無奈之下,家人決定放棄治療,打算先將尤國英送往所住出租房安置,再想辦法提前送她回四川老家,但房東拒絕病人進門。走投無路,家屬決定將尤國英送往殯儀館等死。那天,現場圍觀的群眾了解情況后紛紛解囊,捐款3380元,尤國英再次住進了醫院。
這是一個外來務工人員無錢治病,又得不到醫療保險救濟而採取極端方式的例子,但卻很典型地反映了目前外來務工人員在醫療保險方面的權利缺失所引發的問題。
長期以來,我國的醫療保險制度主要分為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和農村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台州市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第二條指出,“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應當依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屬地管理”。但隨著經濟的發展,一部分農村居民轉移到城市務工,由於二元戶籍制的規定,他們無法取得城市戶口,不能被納入城鎮職工的行列,當然也就無法獲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
從目前的立法來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出台的《關於推進混合所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意見》、《關於外來務工人員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失業保險條例》以及國務院新近發布的《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中的有關規定,雖然明確賦予外來務工人員參加醫療保險以及工傷、失業、養老等社會保險的權利,然而這些規定隻是籠統地將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了其適用的范圍,由於配套措施的缺失,還無法在實際操作中真正發揮作用。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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