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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用車,原本是為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方便工作、提高辦事效率而配備的。然而,經過幾十年車輪滾滾,有些公車已經“變了味”。一些領導干部的車越坐越高級,越買越豪華,換得越來越頻繁。群眾氣憤地稱之為“一屁股坐了一棟樓”。
目前各地政府採購汽車的數量每年都以超過20%的速度遞增,去年,我國政府採購規模達2200億元,其中汽車採購額就高達500億元。公務用車的高額支出成為各級財政的沉重負擔。
四大積弊:目前我國公車制度中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的突出問題:
一是公務用車費用高,財政負擔沉重。調查顯示,每年一輛公務車的運行成本(含司機工資、福利)至少在6萬元以上。
二是公車私用現象嚴重。群眾反映,在公車使用中,辦公事佔1?3,領導干部及其親屬私用佔1?3,司機私用佔1?3。
三是公車使用效率低下,浪費驚人。
四是超編制超標准配備使用轎車問題屢禁不止。
各地試點 積累經驗,中央將出台改革指導意見,不搞“一刀切”。
從1998年提出公車改革以來,浙江、江蘇、湖南、重慶等都進行過試點,有的地方把公車拍賣,有的地方把公車組建出租車隊進行市場運營﹔而對公務員用車則實行貨幣化補貼,補貼標准各地不一,有的每年補貼2400元到3000元,有的每月補貼300元到2000元。哪一種模式是正確的、成功的,目前還沒有定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