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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矢志還賬為“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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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益 范雄 肖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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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幾個月中,要緊緊盯住7000多個事故隱患四伏的煤礦,集中力量,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打一場整頓、關閉違法生產煤礦的攻堅戰。”8月15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毅中在煤礦安全工作視頻會議上這樣明確要求各地安全生產監察部門。
8月15日,國家安監總局網站上發布了最新全國煤礦安全情況通報:7月份以來全國煤礦企業共發生死亡事故218起,死亡和下落不明693人,同比分別下降11.7%和上升70.3%。從另一角度來看,次數雖然有所減少,但是每次事故的惡性程度大大增加。
根據國家安監局煤監部門2004年底調查顯示,目前國有煤礦安全欠賬高達505億元人民幣,致使2004年生產的19.5億噸原煤中,7.5億噸缺乏安全保障。這些欠賬主要包括礦井設備的更新資金、安全教育資金以及技術改造資金等方面。對此,李毅中承諾在3年之內償還所有安全欠賬,而這樣的承諾對於依然層出不窮的安全事故到底有多大的作用,人們還沒有看到。
李毅中再次憤怒了。近日,國務院廣東省梅州市大興煤礦“八·七”事故調查組宣布成立並召開會議,調查組組長、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毅中激憤地表示,對非法開採小煤礦的人,“要讓他們傾家蕩產,並嚴肅追究刑事責任”,“對這些無証開採的小煤礦和礦主手下留情,就是對礦工生命的漠視!”
就在半年前的2005年2月28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相繼召開干部大會,李毅中從國資委的歡送會場趕往國家安監總局的歡迎會場。短短一個多小時的時間,他完成了從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到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的角色轉換。
面對大家的殷切期盼,從國資委調任到國家安監總局的李毅中局長,激情壯志的表決心:公正執法,嚴格執法,廉潔執法。雖然這樣做要得罪一些人、一些地方、一些部門,但隻要能減少傷亡的人數,就是最為重要的。
2005年2月14日,大年初六。遼寧海州立井發生特大瓦斯爆炸,死亡214人。輕易就突破了2004年底陝西陳家山礦難死亡166人時所創下的———“44年來我國煤炭行業最大的一起安全事故”的記錄。
災難並沒有因此停止,在同一個月內,雲南、山西、黑龍江、重慶又相繼發生5起煤礦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165人死亡。2005年2月23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責令遼寧省主管工業和安全生產的副省長劉國強停職檢查,同時決定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升格為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並專設由總局管理的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2005年2月28日,在國家安監總局機關及在京單位干部大會上,中央組織部副部長沈躍躍宣布了中央和國務院關於李毅中的任職變化,同時還正式宣布了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升格為總局的決定。
“一切來得太快。”這是一個讓李毅中感到“突然”的任職變化。從正式確定到就職,前后隻有3天時間,其中兩天還是周末。而李毅中的原國資委黨委書記一職由國資委主任李榮融兼任。
中國煤炭工業發展研究中心一位高級工程師認為,安監局“升格”絕不僅僅是換幾個領導、改一下名稱那麼簡單,“這顯示了國務院對安全生產的極度重視”。同時也表示中央和國務院高層要求改變安全監管工作現狀,急需重新構建新的監管體系,探索新的監管思路。
根據國家安監局煤監部門2004年底調查顯示,目前國有煤礦安全欠賬高達505億元人民幣。由於這一欠賬的存在,致使2004年生產的19.5億噸原煤中,7.5億噸缺乏安全保障。這些欠賬主要包括礦井設備的更新資金、安全教育資金以及技術改造資金等方面。從某種角度而言,安全欠賬直接導致了煤礦事故,尤其是瓦斯事故的多發。對此,李毅中承諾在3年之內償還所有安全欠賬。
事實上,早在李上任之初,就已經意識到了瓦斯治理是使煤礦安全形勢好轉的關鍵。因為去年以來發生的3起百人以上的煤礦事故,全部都是瓦斯爆炸。在接連發生的幾起特別重大瓦斯事故之后,國務院已經多次召開常務會議專門研究瓦斯治理,國家安監總局新聞發言人、政策法規司司長黃毅感嘆:“這是前所未有的事。”正因為如此,李毅中上任后,把瓦斯治理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自稱有“緊迫感、危機感、責任感”的李毅中說,安監總局下一步的工作一是要立法,建立與安全生產相關的立法,規范全社會的安全行為﹔二是要執法檢查,安監總局已經組織了105人,和20個產煤大省的地方政府聯合起來,對45個高瓦斯重點煤礦進行檢查﹔三是要落實責任,建立安全生產方面的問責制。
此外,作為事后監管的重要內容———事故賠償金也得到了李毅中的明確表態。在過去一段時間裡,山西等地出台了工亡礦工賠償20萬元的規定。李毅中曾表示:“我支持這樣的賠償額度,加大賠款,就是要加大礦難成本,讓礦主賠不起,才能促使他們拿出錢投入到安全生產當中。”
也有分析人士認為,李毅中的水平無可置疑,國家安監總局局長的位置對他來說十分適合,但問題的關鍵是,煤礦的安全生產問題並非一人一日之事,過去的安全欠賬太多,所以補起來,絕不是單靠一帖猛藥就能迅速起效的。
旁觀李毅中:地道的“石油人”
1966年畢業於北京石油學院(今中國石油大學)后,李毅中在石油系統一干30多年,一步一步做到中石化董事長的位置上。2003年國資委成立,李毅中調任國資委黨委書記。在今年李毅中被任命為國家安監總局局長后,中國石油大學的網站也在第一時間報道了“校友李毅中出任國家安監總局局長”這個消息。中國石油大學校友會的張主任感嘆道:“李毅中局長已經很長時間沒到學校看看了,肯定是工作太忙顧不上。我記得他最近的一次回校也是2002年中國石油大學的校慶,但他隻是去了一趟北京校區。”
除了李毅中,吳儀、周永康以及衛留成等高官也都畢業於中國石油大學。從石油行業的基層,比如技術員做起,成為大型石油企業的領軍人物,走向或將要走向高官的位置,這是好幾位政界高官的成長軌跡。
中國人民大學行政管理學研究所所長毛壽龍認為:石油行業出高官,是由於石油行業績效很好。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這3大公司與電信行業一起,成為中央大企業利潤的主要“制造者”。另外,大企業領導人的經驗有利於直接進入行政管理,特別是石油企業本身的龐大復雜使得其領導人具備了行政管理的經驗。一座大的石油城,比如大慶,本身就是一個功能齊全的城市。李毅中的變動最為典型。中石化是最有代表性的國有大型企業,他在中石化的經歷顯然有助於他后來扮演好“國資大管家”的角色。
在員工眼中,李毅中是個作風嚴謹、嚴肅認真的人。
1998年中石化剛剛組建時,李毅中和他的同事舉步維艱,當時中石化有近120萬員工,而排名世界第一的石化公司埃克森美孚隻有10萬員工,國外同類大公司一元錢的固定資產每年帶來的銷售收入是1.2到1.4元,而中石化卻不到0.7元。中石化幾年來勵精圖治、銳意改革,終於在2002年看到了成果。
2002年對於當時還是中石化當家人的李毅中來說,是不平凡的一年。2002年是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第一年,對於中石化這個中國最大的國有企業來說也是經受嚴峻考驗的一年,因為市場准入和關稅減讓幾乎涉及石油石化行業的所有大宗產品,如原油、汽油、潤滑油、3大合成材料等,中石化僅此一項就減少利潤18億元。但是中石化這一年簡單合並報表實現利潤128億元,比上一年增長了5.8%。
2002年,英國國際石油公司與中國石化合資建設的上海賽科90萬噸乙烯工程開工,項目總投資超過27億美元﹔埃克森美孚也與中國石化簽署了合作框架協議,合資建設以80萬噸乙烯裝置為核心的福建煉化一體化項目,總投資超過30億美元。而投資27億美元與巴斯夫合資建設的南京揚巴一體化工程已經開工。
李毅中認為,要把中石化這艘巨輪帶出困境,除了裁員等內部改革外,必須借助外力。2000年10月和2001年8月中國石化分別在香港、紐約、倫敦和上海成功發行H股和A股,中國石化也成為中國証券市場惟一一家境內外4地上市的公司。世界知名的石化巨頭埃克森美孚、殼牌、英國國際石油公司等都購買了大量中石化的股票,成了中國石化的戰略投資者。
從中石化到國資委,李毅中完成了“多年的媳婦熬成婆”的艱難轉軌。也正是得益於中石化的企業管理經驗,使他在國資委黨委書記的任上———
輕鬆自如當“婆婆”(鏈接)
2003年,對58歲的中國石化集團公司總經理李毅中來說,是他37年職業生涯的分水嶺,管好了一個特大型國有企業的李毅中徹底告別中石化。他的目光跨過中石化,跨過他從事了30多年的石油行業,來給中國所有的大型國企管人、管錢、管物。分析人士認為,這表明國資委已經為實施其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職能開始物色人選。
當時談到這次的工作變動,李毅中笑著說:“有的同事給我算過一筆賬,去年在中國石化大概全年收入是9.6萬元,今年中國石化做了分配制度的改革,有可能拿到20萬。但是現在到國資委以后,據說可能年收入隻有20萬的1/4,所以有的同志開玩笑說,眼看我要先富起來了,現在又跌到‘低收入’的行列裡邊去了。”
2003年5月,李毅中放棄了自己在原供職企業中國石化的股權。李坦言:“我們從事這項工作是非常有意義的,這是不能用報酬來衡量的。我願意把畢生的精力,投身到中國國有企業改革中來。”
一個國企老總私下開玩笑說李毅中當國資委黨委書記是“多年的媳婦熬成婆”,“我當面就跟他講,毅中啊,你是從企業出來的,你對企業情況了解得很清楚。你千萬別把我們管死,千萬別當婆婆加老板。”自從李毅中到國資委后,這樣的聲音一直在他耳邊縈繞。
李毅中說:“大家有這個擔憂是可以理解的,主要就是怕政企不分、政資不分,再回到過去的狀態。現在國資委成立,中央國務院確定授予我們的職權非常明確,那就是履行出資人職責,必須是政企分開、政資分開、兩權分離,我想體制上就決定了,國資委不會成為婆婆。”
可是,李毅中很快就讓那些國企老總感覺到了壓力。先是警告一些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拿得太多了,“請同志們心裡有數。”緊接著,在2004年底中央企業負責人會議上,李毅中表示:“大型企業不能搞管理層收購,一些中小企業可以探索。”並明確提出中小企業管理層收購的“5條禁令”。
《市場報》 (2005年08月19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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